黄国书 (1905年)

中华民国政治人物,立法院长
(重定向自黃國書 (中國國民黨)

黄国书(1905年8月8日—1987年12月8日),本姓,名焱生,生于日治台湾新竹厅北埔客家人,中华民国军政人物,中华民国陆军中将,曾任第一届立法委员、第五任立法院院长,为立法院第一位台籍院长。

黄国书
陆军中将
 中华民国第1届(改选前)立法院院长
署理、第5任
任期
1961年2月28日—1972年2月19日
总统蒋中正
前任张道藩
继任倪文亚(署理)
倪文亚(正任)
任期
1951年10月19日-1952年3月11日(署理)
总统蒋中正
前任刘健群
继任张道藩
 中华民国第1届(改选前)立法院副院长
第3任
任期
1950年12月5日—1961年2月27日
立法院院长刘健群
黄国书(署理)
张道藩
前任刘健群
继任倪文亚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叶炎生
1905年8月8日[1][2][3]:1
日治台湾新竹厅北埔支厅(今新竹县北埔乡
逝世1987年12月8日(1987岁—12—08)(82岁)
 中华民国台北市城中区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院附设医院
墓地 中华民国台湾省新竹县北埔乡
国籍 大日本帝国(1905年-?)
 中华民国(?-1987年)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配偶龙凤鸣
儿女叶克倭、叶照明
军事背景
效忠 中华民国
服役 大日本帝国陆军
中华民国陆军
军衔 中将
参战中国抗日战争
学历
  • 上海暨南大学攻读政治经济
    (1920年)
  • 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第十九期毕业
    (1927年)
  • 日本炮兵专科学校毕业
  • 德国炮兵学校毕业
    (1934年)
  • 法国战术院毕业
经历
  • 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参议
    (1945年8月-1946年)
  • 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高参室主任
    (1945年-1946年)
  • 台湾铁路管理委员会委员
    (1945年-1948年)
  • 制宪国民大会代表
    (1946年)
  • 立法院(第一届)立法委员
    (1948年-1987年)
  • 台湾省社会救济事业协会理事长
    (1948年-1987年12月8日)
  • 台湾省合会储蓄公司董事长
    (1948年-1961年3月1日)
  • 立法院副院长
    (1950年12月8日-1961年2月24日)
  • 立法院(第五任)院长
    (1961年3月1日-1972年2月22日)

生平 编辑

早年经历 编辑

原名叶焱生,台湾新竹北埔客家人,曾就读台湾总督府台北师范学校淡水中学校,在学时和日本警察发生冲突,于1920年潜赴中国大陆,16岁以侨生身份在上海暨南大学攻读政治经济学。后决定习武报仇,以“炎黄子孙”的“黄”为姓,改名国书。后透过中国国民党人保荐考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第19期,由蒋中正支付其学费,后在该校以第一名毕业后进入日本炮兵专科学校[3]:1-3。1934年奉派赴欧美考察军事,进入德国炮兵学校及法国战术学院深造。[4]

中年经历 编辑

中国抗日战争时期,任独立炮兵团团长,旅长、军参谋长、副师长、师长、副军长等职,[4]晋升中华民国陆军中将,与邹洪上将二战期间国民革命军中的两大台湾籍将领。

抗战胜利后返台,于1946年当选制宪国民大会台湾省代表,成为主席团中唯一的台籍人士。二二八事变期间,黄国书反对警备总部派兵的计划,3月4日以宣慰特派员身份前往台中[4],5月,被要塞司令史文桂彭孟缉史宏熹、宪兵团长张慕陶、师管区司令刘仲荻联名电报阴谋叛国,经查无事实证明不究[5][6]。1948年,当选台湾省立法委员[4]。1950年12月5日,在“立法院第6会期第16次会议”中当选立法院副院长[7]。1961年2月24日当选立法院院长,为中华民国首位台籍五院院长,更是蒋中正政府时代官位最高的台籍人士。

1970年,受其担任常务董事国光人寿发生弊案(妻黄龙凤鸣为董事长,子叶克倭担任常务董事,均遭通缉),资本额为新台币2,600万元实际亏损约在7,700万元,遭行政院长严家淦、财政部长俞国华、财政部次长杜均衡多次密令自行挽救,最终勒令停业,黄龙凤鸣向监察院状告财政部长李国鼎“违法失职,摧残民营企业幼苗”,同年7月27日监察院第305次会议通过对财政部纠正案。[8]财政部公布“国光人寿保险公司停业处理准则”,飭令国光人寿在两个月内处理其财产,获得现金清偿债务。国光人寿最终无法解决近8,000万债务,终使财政部在1972年1月10日宣布解散国光人寿。

1972年2月22日,以“个人健康问题”向立法院提出辞呈。

逝世 编辑

辞去立法院长之后,仍继续担任立法委员。1987年过世,归葬故里北埔乡,墓位于今台3线84公里处。

相关条目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故前立法院院长黄国书先生行述”,王大任,《国史馆馆刊》; 4; 民77.06; 页283-285
  2. ^ 《传记文学》第五十二卷第三期
  3. ^ 3.0 3.1 郑梓、王御风. 立法院長黃國書傳記. 立法院议政博物馆. 2014年12月 [2017-12-22]. ISBN 978-986-04-684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6). 
  4. ^ 4.0 4.1 4.2 4.3 陈翠莲. 二二八事件辭典:黃國書黃國書(1905.08.08~1987.12.08). 台北市: 国史馆: 第494页. 2008-02 [2021-08-09]. ISBN 9789860132915 –通过二二八事变档案数据库. 
  5. ^ 陈诚. 轉聯名電報臺籍國大代表黃國書陰謀叛國等情 案典藏號:A202000000A/0036/2212002.58/1 件典藏號:A202000000A/0036/2212002.58/1/0001/014. 台北市: 中华民国总统府国史馆. 1947--05-30 [2024-01-20] –通过二二八事变档案数据库. 
  6. ^ 吴铁城. 呈復臺籍國大代表黃國書陰謀叛國一案尚無事實證明在此善後時期擬不予深究 案典藏號:A202000000A/0036/2212002.58/1 件典藏號:A202000000A/0036/2212002.58/1/0001/015. 台北市: 中华民国总统府国史馆. 1947--06-28 [2024-01-20] –通过二二八事变档案数据库. 
  7. ^ 张之杰等《20世纪台湾全纪录》,台北,锦绣出版,1991年
  8. ^ 《监察院公报》779,1970年10月5日
官衔
中华民国立法院
前任:
刘健群
立法院副院长
第三任
1950年10月7日 - 1961年2月24日

继任:
倪文亚
前任:
刘健群
立法院院长
代理
1951年10月19日 - 1952年3月11日

继任:
张道藩
前任:
张道藩
立法院院长
第五任
1961年2月24日 - 1972年2月22日

继任:
倪文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