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承昊
(重定向自黄承昊)
黄承昊(1576年—?),字履素,号暗斋,晚号乐白道人、妙喜散人,中军都督府嘉兴中左千户所(今浙江嘉兴市)人,祖籍江西新淦[1],军籍,明朝学者。
黄承昊 | |
---|---|
大明广东按察使 | |
籍贯 | 中军都督府嘉兴中左千户所(今浙江嘉兴市) |
字号 | 字履素,号暗斋 |
出生 | 万历四年(1576年) 中军都督府嘉兴中左千户所(今浙江嘉兴市) |
逝世 | 卒年不详 |
亲属 | (祖父)黄錝、(祖母)叶氏 (伯)黄正色、(父)黄洪宪 (兄)黄承玄 |
出身 | |
|
生平
编辑幼年多病,常患痰症,好硏究医理,重视养生。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顺天府秀才,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应天举人,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进士,授大理寺评事,升吏科给事中,转刑科。天启五年(1625年),工部右侍郎南居益总督河道,黄承昊劾奏其“倚傍门户,躐跻通显”,被罢官。魏大中为阉党陷害入狱,黄承昊因曾相助大中而被罢官。崇祯初年起复,官户科右给事中,[2]调工科左给事中。随后出为河南盐驿副史,累官广东按察使。崇祯十五年,往广东赴任途中,因饮用金银花酒中毒而一度昏迷。致仕归。因为好酒又好女色,以此获疾,十日九病。约卒于清顺治初[3]。有未婚妻名沈伯姬,为沈自邠长女,十八岁亡,后娶妻沈纫兰。
著作
编辑著有《折肱漫录》、《律例析微》、《读律参疑》、《律例互考》、《阐幽录》、《暗斋吟稿》、《医宗撮精》等。编有《嘉兴县志》[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