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心湛(1871年—1943年),原名心瀛,字仙舟安徽合肥人,祖籍江西临川[1][2]。民国初期皖系政治人物,曾代理国务总理

龚心湛
个人资料
逝世1943年12月13日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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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心湛是清朝监生金陵同文馆毕业。后来留学日本。曾在中国驻日本、美国、法国、意大利、菲律宾等国使领馆任随员多年。归国后,任广东知府兼署理按察使,兼廉钦兵备道。后来历任云南临安开广道、云南提法使。

民国元年(1912年)后,龚心湛历任武昌造币厂厂长、汉口中国银行行长、赈抚局督办、安徽省国税筹备处处长、财政司司长。民国三年(1914年),任安徽省财政厅厅长。民国四年(1915年)6月,升任北京政府财政部次长,兼任盐务署督办。同年12月,任督办经界局事务。民国五年(1916年)4月,任参政院参政。

民国七年(1918年)11月,龚心湛外任安徽省省长,未就任。民国八年(1919年)1月,任北京政府财政部总长兼币制局督办兼造币厂总裁。同年6月13日至9月24日,代理国务总理,因不堪直系吴佩孚电斥而请辞。

民国十三年(1924年)11月,龚心湛出任段祺瑞执政政府的内务部总长兼扬子江水道讨论委员会会长兼赈务督办。次年11月,署交通部总长,12月被正式任命为交通部总长。

民国十五年(1926年)4月,段祺瑞倒台,龚心湛辞任。住在天津英租界,退出政界办实业,先后担任大陆银行、中孚银行董事、耀华玻璃公司总董、开滦矿务局董事、启新洋灰公司总理、董事长等。1940年曾与靳云鹏等人发起资助修建天津大悲院新庙。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3月,龚心湛任汪精卫政权华北政务委员会咨议会议委员。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12月13日在天津病逝[3]。享年73岁。

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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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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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馆藏家谱—龚. [2019-04-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3-27). 
  2. ^ 四牌楼走出的国务总理:稻香村、逍遥津是他的私产,一生只对日本说“不”. [2019-04-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8). 
  3. ^ 政委会咨询委员龚心湛氏昨逝世(附照片),《新天津画报》1943年[ 第12卷 第14期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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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北京政府
前任:
曹汝霖
财政总长
1919年1月 - 9月
继任:
李思浩
前任:
钱能训
临时国务总理
1919年6月13日 - 9月24日
继任:
靳云鹏
前任:
王永江
内务总长
1924年11月 - 1925年12月
继任:
于右任
前任:
叶恭绰
交通总长(署理)
1925年11月 - 1926年4月
继任:
吴毓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