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时代力量/决策机构

时代力量的运作属于民主政党。最初时代力量采取集体领导的决策制度,建立扁平化的政党组织。由党员选出7位成员组成主席团,主席团在定期会议上互相推举执行党主席,该制度共运作两届。同时党员及“时代之友”透过互联网选举,选出8个常设委员会委员。主席团成员及常设委员会主席组成“最高决策小组”,开会决定党务规划或路线,中央党部与党团、地方党部亦密切合作。但后来中央党部仅剩最高权力机构决策委员会、主席团、及直属主席团的秘书处持续运作。

2019年1月,为了符合《政党法》的法人化规定,时代力量完成修正章程及组织等事项,废除原本的主席团、政策委员会制度,并新增党代表制。现行时代力量的领导核心是由党员透过互联网选举,直接线上投票选出15位任期2年的“决策委员”,并由中央党部设立监选团监督。这批决策委员会组成综理政党事务的“决策委员会”,由决策委员会共同推选出一位党主席。

决策委员会下面设有秘书处、纪律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任务小组等部门。不过有关决策委员会应保障台湾原住民族、性别名额的提案曾获得讨论,最终并未通过。时代力量还设立由当然党代表与党员直接党代表组成的党员代表大会。当然党代表包括任职中华民国总统中华民国副总统、立法委员、直辖市及县市首长、直辖市及县市议员、决策委员会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