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国共产党章程
Jimmy-bot在话题“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否属于公有领域?”中的最新留言: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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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否属于公有领域?
User:Lucho提出,根据《侵犯著作权罪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相关认定问题》(该案例被最高法主编的《刑事审判参考》2011年第1期收录),《党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提到的“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显然,《党章》和《十七大报告》作为党中央发布的官方文献,由一定的组织和人员负责起草,经特定的组织程序决议通过,在全党范围内具有约束力,可视为“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属于上述第一类除外情形。换言之,《党章》和《十七大报告》都没有著作权人。
不过,党章之前已在维基文库s:中国共产党章程被删除。所以想在此确认一下,是否属于公有领域?--曾晋哲(留言) 2017年11月2日 (四) 04:49 (UTC)
- (!)意见,党章出版权在人民出版社,不符合维基的要求,维基的内容,抄了之后可出版吧--叶又嘉(留言) 2017年11月2日 (四) 07:52 (UTC)
- (!)意见,根据这个案例,无论是在维基百科条目中引用党章,还是有人根据知识共享协议间接引用党章,至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内都不应该被认为存在侵犯版权或著作权的问题。同时,在维基百科引用应该也不算是侵犯专有出版权,但本人同意确实有可能间接引起侵犯出版权的问题。然而本人不清楚如何界定侵犯出版权的责任,也并没有在相关方针中找到关于这种专有出版权的明确规定和解释(WP:C, WP:IUP, WP:CRFAQ),不知是否有必要在这些方针中作出明确规定?--Lucho(留言) 2017年11月2日 (四) 13:00 (UTC)
- 假若有条目内容已知是可以引用,即可以保留。如果认为侵犯出版权是不确定,是否可以待被侵权一方提供证据时再作处理?--120.230.155.239(留言) 2017年11月2日 (四) 20:25 (UTC)
- 这种等待提供证据的行为和百度百科无异。 --达师 - 345 - 574 2017年11月5日 (日) 11:0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