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公民不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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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编辑Google搜索“公民的不服从”447,000项符合,Google搜索“公民抗命”40,100项符合。--farm (talk) 2008年4月26日 (六) 13:33 (UTC)
公民抗命条目内容中,所谓的广义分类,是在根据下面链接中汪岷的论文在写,不一定具有代表性。--farm (talk) 2008年4月26日 (六) 13:46 (UTC)
- 若加上引号google完整名称,
- "公民的不服从" OR "公民之不服从" - 约有16,500
- "公民抗命" - 约有19,100
--Gakmo (Talk) 2008年4月26日 (六) 20:46 (UTC)
新条目推荐不通过
编辑- ~移动自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最后修订)
- 非暴力抗议的主要策略是什么?(自荐,翻译自英文维基)--farm (talk) 2008年4月26日 (六) 05:16 (UTC)
- (+)支持--两主一副 (留言) 2008年4月26日 (六) 05:58 (UTC)
- (-)反对,与公民抗命重复,需要合并--坦克碌猪靠你(给我坦克!) 2008年4月26日 (六) 06:18 (UTC)
- (-)反对,应该合并到公民抗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4月26日 (六) 07:41 (UTC)
- (-)反对:有英文未译。YunHuBuXi 2008年4月26日 (六) 07:44 (UTC)
- ahimsa,satyagraha,有直接对应的中文吗?--farm (talk) 2008年4月26日 (六) 12:09 (UTC)
- (!)意见:ahimsa指不杀生论/戒,satyagraha指不抵抗不合作主义/非暴力抵抗及不合作主义--坦克碌猪靠你(给我坦克!) 2008年4月26日 (六) 13:17 (UTC)
- 两条都已经增加中文注释。--farm (talk) 2008年4月26日 (六) 13:38 (UTC)
- 我一直以来只听说过公民抗命这个词,还真么听过有公民的不服从这个叫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4月26日 (六) 14:43 (UTC)
- (!)意见同意书生说法,更何况公民的不服从比较难听,字面定义较广阔--坦克碌猪靠你(给我坦克!) 2008年4月26日 (六) 14:53 (UTC)
- 梭罗经典著作题目就是《论公民的不服从》,该条目的日文译名是市民的不服従,Civil disobedience的直译就是公民的不服从。非暴力跟不服从,两者的句式是类似的,感觉比较平和;而抗命一词,则偏于对抗的意味。作为单独的名词,公民的不服从更加恰当;作为长句子,公民抗命更方便。两种译名都已保留。--farm (talk) 2008年4月27日 (日) 00:03 (UTC)
- (:)回应,“公民不服从”与“公民抗命”都是来自于“Civil Disobedience”的不同翻译,建议合并。可能台湾地区都是用“公民不服从”,我是第一次听到“公民抗命”一辞。─kakoui (留言) 2008年4月27日 (日) 04:09 (UTC)
- 两条都已经增加中文注释。--farm (talk) 2008年4月26日 (六) 13:38 (UTC)
- (!)意见:ahimsa指不杀生论/戒,satyagraha指不抵抗不合作主义/非暴力抵抗及不合作主义--坦克碌猪靠你(给我坦克!) 2008年4月26日 (六) 13:17 (UTC)
- (+)支持,建议将条目命名为“公民不服从”。台湾的高中课本使用的翻译是“公民不服从”(南一书局,高中公民与社会第三册,p15:“根据政治学者罗尔斯(John Rawls)的定义:‘公民不服从’是指公开、非暴力且基于良知的违法行为......”)。“的”字感觉有些累赘。--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2008年4月27日 (日) 06:22 (UTC)
- (!)意见:香港几乎完全使用“公民抗命”(公民抗命:2290结果;公民不服从:10结果)。假如最后的决定是改称“公民不服从”,至少应加入地区用词转换。 —沙田友 (留言) 2008年4月27日 (日) 10:38 (UTC)
- 已经改名作公民不服从,大英百科全书繁体版也是这一译名。--farm (talk) 2008年4月27日 (日) 13:57 (UTC)
- (!)意见,公民的不服从与公民抗命相比,“公民的不服从”的内容不够完善,没有提及“公民不服从”的原因,相反“公民抗命”的定义一栏,清楚介绍了“公民抗命”的原因,我不明白farm把公民抗命直接重定向至公民的不服从的原因。—hose'neru(Talk) 2008年4月27日 (日) 09:13 (UTC)
- 首先,公民抗命条目中的两种定义,其出处是否具有代表性;其次,公民抗命中抗命原因,有何出处?如果这两点都不确定,那公民抗命内容基本无价值。--farm (talk) 2008年4月27日 (日) 13:32 (UTC)
- 公民抗命的第一项参考资料出自支联会,代表性应该相当足够,相信farm是国内人士,有些资料你可能不能看到。公民的不服从完全缺乏“不服从”的原因,唯一算是解释的就是“是人们反抗法律不公的方法之一”,这是不能接受的。—hose'neru(Talk) 2008年4月27日 (日) 17:31 (UTC)
- 我不觉得支联会的资料,就一定具有代表性。该段内容用词,意识形态味道比较浓,并不像是维基百科的口气。--farm (talk) 2008年4月28日 (一) 01:06 (UTC)
- 但香港普遍使用“公民抗命”的称呼,无论是否因为支联会的推广而做成的现象,这都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可考虑使用繁简转换的方式满足香港读者的需要。 Wikikids (留言) 2008年4月28日 (一) 05:47 (UTC)
- 书生兄在上面曾说首次看见“公民不服从”的用法,只听过“公民抗命”的用法,我认为用原本在内文中把两名称并列,不必用繁简转换了。farm的方法不是把两文合并,而是直接把公民抗命原文消灭!—hose'neru(Talk) 2008年4月28日 (一) 08:08 (UTC)
- 我用繁简转换,这样两个名称都有了。公民抗命内容,谁有兴趣也可以添加,但要注意行文的协调。--farm (talk) 2008年4月28日 (一) 08:13 (UTC)
- 但香港普遍使用“公民抗命”的称呼,无论是否因为支联会的推广而做成的现象,这都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可考虑使用繁简转换的方式满足香港读者的需要。 Wikikids (留言) 2008年4月28日 (一) 05:47 (UTC)
- 首先,公民抗命条目中的两种定义,其出处是否具有代表性;其次,公民抗命中抗命原因,有何出处?如果这两点都不确定,那公民抗命内容基本无价值。--farm (talk) 2008年4月27日 (日) 13:32 (UTC)
- ~移动完毕~—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2008年4月29日 (二) 00:09 (UTC)
因为看到编辑纵容偏台独主张言论感到忿怒
编辑我前几天看到“公民不服从”对太阳花学运容许歪曲事实的言论存在,只有行使抵抗权,将我认为的看法编进去,却马上被删除,时间与动作之快,让人觉得这百科又是有色彩人在搞鬼,嘴巴喊中立,实在不齿,我不会再捐款给有心人了!
我颇感认同,但不认为是偏台独主张,而是引用有错误
编辑根据台北地方法院所发布之新闻稿(网址:http://tpd.judicial.gov.tw/?newsType=2&SEQNO=260918) 所判决之罪刑为妨碍公务及煽惑群众,而百科全书上所用字眼过于简略,忽略掉群众侵入立法院动用积极之暴力行为,因此认为太阳花学运在此不符合“公民不服从”条件。而占领后之民众得见媒体、网络社群软件,对此议题深感号召之至现场静坐之行动,以及后续之警察驱离之行为群众并无采取激烈对抗警察执法,对此我认为是符合“公民不符合”之要件。但整体“太阳花学运”而言,因有前所提之侵入立法院之客观暴力行为,我以为仍不得称之“公民不服从”。 医护兵 2017年4月3日 (一) 04:08 (UTC)
cn讨论
编辑该名词的早期使用
编辑梭罗并没有发明“公民不服从”这一名词,甚至都没有使用过。1848年他作出划时代的演讲,而后1849年刊印出版,“公民不服从”这一名词,开始在许多有关美国奴隶制的宣传和演讲中出现,这些实例包括:
- 福音适用于逃逸奴隶法案1850年,文宣,奥利弗·斯登(1851年);
- “更高的法律”,逃逸奴隶法案的申请中,约翰·内威尔、约翰·蔡斯 (1851年);
- 公民不服从的局限,文宣,纳撒尼尔·霍尔(1851年);
- 公民不服从的责任与局限,演讲,塞缪尔·科尔科特·巴特勒特(1853年)
1866年,也就是梭罗去世后的第四年,当该演讲首次以“公民的不服从”为题刊印时,这一名词已经被较广泛使用。[来源请求]
理论与技术
编辑作为公民不服从的行动,可以选择故意触犯某项法律,例如采取和平的阻塞,或非法占据某些设施。抗议者通过这种非暴力的扰乱行为,进而导致当局采取逮捕、攻击甚至殴打等措施。如何应对逮捕或攻击,抗议者通常需要预先进行培训,这样面对情况才能保持平静、不抵抗,这样对当局才不会构成威胁。
以甘地所提要点作为例子:
- 公民抗议者(或真理坚固)不怀有愤怒情绪;
- 忍受对方的恼怒;
- 忍受对方的攻击,不进行报复,即使遭到处罚也不屈从;
- 面对当局人员实施逮捕,公民抗议者将配合拘捕,即使当局试图没收其财产,也不进行反抗;
- 若抗议公民的财产是受托性质,他将可以拒绝服从,即使丧失生命也要加以捍卫,但不能进行报复;
- 报复行为包括咒骂
- 抗议公民绝不侮辱对方,也不会采取新式的喊叫,因为这有违不害[1];
- 抗议公民不向英国国旗敬礼,对于官员,无论英国还是印度的,也不能进行侮辱;
- 在斗争期间,如果有人侮辱官员,或对其实施攻击,抗议公民将保护该官员,即使有生命危险,也要使其免受攻击。[来源请求]
现今
编辑表达的方法,大致可分为三种:
- 通过法定程序去进行上诉,通过法院、议会或政府部门去争取权利和修改错误(合法)
- 行使法律上的公民权利,进行示威或游行等等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合法)
- 违抗此不合理法律,并付出惩罚代价(如:坐牢),以唤起其他公民和舆论的关注和压力(不合法)
例子
编辑
印度(印度人)
在非洲和亚洲的前殖民地,公民不服从被用作民族独立运动的一项主要策略,其中最著名者当属甘地,他将公民的不合作发展成反对殖民者的工具。甘地称“公民不服从,是一个公民的固有权力,也是一种训练、一种思想,甚至是一种牺牲”[2]甘地从梭罗的经典短文中学到了公民不服从,并将其引入到非暴力的真理坚固[3]哲学中。甘地在南非的工作以及印度独立运动,是其成功的重要实例。
南非(非洲人)
德斯蒙德·图图大主教和史蒂夫·比科都提倡公民不服从。1989年反对南非种族隔离的紫雨抗议和开普敦和平进军,都是相关的著名事件。
美国
1960年代美国东南部的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也采用了公民不服从,越南战争期间以后之后的反战活动人士也同样如此。1970年代以来,针对美国政府试图将堕胎合法化的举动,作为抗议,反堕胎组织也采取了公民不服从。
宗教例子
不少宗教信仰者对公民不服从加以实践,神职人员有的参与其中,有的甚至起领导作用。一个著名的例子是菲利普·伯利根(Philip Berrigan),他是一名罗马天主教会的神父,他通过公民不服从,来表达反战,因而时常被逮捕。另外如soulforce组织,他们反对歧视,认为同性恋者也应享有平等的权益,他们通过公民不服从,来改变教会的观点,影响公众政策。而“Operation Rescue”则是一个全球范围的基督教运动,他们通过和平实践公民不服从,来阻止使用堕胎诊所。 [来源请求]
参见
编辑- Committee of 100,英国的一个反战组织
- Abalone Alliance、Clamshell Alliance,反核组织
- Christian anarchism,基督教徒的无政府主义
- Conscientious objector,出于良心而反对兵役者
- 直接行动
- Draft dodger,逃避服兵役者
- Holocaust rescuers,国民中的正义者
- Insubordination,不服从
- Hunt saboteur,破坏打猎
- Nonconformism,不墨守成规
- Sousveillance,倒监视
- Tax resistance,拒绝纳税
- Tree sitting,坐在老树中以使其免受砍伐
- Trident Ploughshares,一个反核组织
- Defiance Campaign,南非非国大的一项法案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公民不服从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pnn.pts.org.tw/main/2014/04/15/%E3%80%90%E5%85%AC%E6%B0%91%E4%B8%8D%E6%9C%8D%E5%BE%9E%EF%BC%9F%E3%80%91318%E4%BD%94%E5%9C%8B%E6%9C%83-%E5%8F%B8%E6%B3%95%E6%80%8E%E9%BA%BC%E8%BE%A6%E4%B8%8A/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419013154/http://pnn.pts.org.tw/main/2014/04/15/%E3%80%90%E5%85%AC%E6%B0%91%E4%B8%8D%E6%9C%8D%E5%BE%9E%EF%BC%9F%E3%80%91318%E4%BD%94%E5%9C%8B%E6%9C%83-%E5%8F%B8%E6%B3%95%E6%80%8E%E9%BA%BC%E8%BE%A6%E4%B8%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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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8年8月31日 (五) 14:30 (UTC)
去掉"少数地位"的描述
编辑个人觉得数量不是绝对的,有时力量才是重点。比如人数较少的武装势力控制政府时,人数较多的公民也可以行使不服从来表达意见。 Jkms(留言) 2021年11月23日 (二) 09:3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