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广西省 (中华民国)

建议改名:“广西省 (中华民国)”→“广西省” 编辑

理由:一、如福建省己优先使用,所以消歧义只作“福建 (消歧义)”或“福建省 (消歧义)”,同名者仅分福建省福建省 (中华民国);二、“广西省”己经优先使用在该条目了,请求移动。--DEMONBANE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0:40 (UTC)回复

  • (-)反对:这不是先来后到的问题。“广西省”本来就不单是指中华民国时期的广西省,这个页面理应用作消歧义。--Patvoiiage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3:45 (UTC)回复
  • (!)意见:依你的意见,是否所有同名页面皆命名为“xx省 (xxxx)”,“xx省”理应用作消歧义。中国及台湾所有省份是否应按此办理?--DEMONBANE留言2014年2月8日 (六) 09:28 (UTC)回复
    • (!)意见:实际上,这就是一个采用平等消歧义还是建立消歧义页面的问题,而选择哪种消歧义方式主要就看有没有主要的主题。比如提到福建省,大部分人搜索的时候指的肯定是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下辖的福建省,所以“福建省”自然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条目的名称,而中华民国的福建省就以括注的方式进行消歧义。其他的省份条目,包括台湾省,在命名上都是遵循这个原则。但对于“广西省”,并不能说读者在搜这个词的时候大部分想的就是中华民国时期的广西省。且不说还有“广西省 (清朝)”和“广西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些条目,现在还有不少人把广西壮族自治区误称作广西省呢(原先“广西省”还是重定向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所以“广西省”这个词并没有主要主题,自然就应当用平等消歧义咯。你再好好想想。--Patvoiiage留言2014年2月8日 (六) 07:17 (UTC)回复
    • (!)意见:不过是我的话,省级以上,页面名称早己使用的话,建立消歧义是以“xxx (消歧义)”解决。且己有“广西 (消歧义)”了,你建立的消歧义可说是多余的--DEMONBANE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00:00 (UTC)回复
      • (:)回应:就像我之前所说,这不是先来后到的问题。同时,“广西 (消歧义)”和“广西省 (消歧义)”的针对性是有区别的,并且因为一字之差另开的消歧义页面在中文维基百科也不是没有。--Patvoiiage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01:33 (UTC)回复
  • (-)反对。广西省与福建省条件不一样,这也不是优先使用的问题。我的意见是:要么将广西省作为消歧义页面,要么将从清朝开始,包括后来民国和人民共和国的广西省都写在此条目。广西省的页面只有民国的广西省是不合适的。太虚乎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01:20 (UTC)回复
  • (!)意见:如果这两天没有异议出现,我就去提出移动请求了。--Patvoiiage留言2014年2月10日 (一) 03:32 (UTC)回复
  • (-)反对。同意User:Patvoiiage和User:太虚乎的意见。尤其同意将广西省作为消歧义页面的意见。--Cartstyle留言2014年2月13日 (四) 17:39 (UTC)回复
  • (-)反对。清朝、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有广西省,个人觉得还是将它们分开讲述比较好。--MacArthur1945留言2014年2月16日 (日) 07:52 (UTC)回复
  • (-)反对。同意User:MacArthur1945的意见。--幽灵巴尼留言2014年2月17日 (一) 01:44 (UTC)回复

 未完成--Gakmo留言2014年2月28日 (五) 15:4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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