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美拍
AT在话题“未通过的新条目推荐讨论”中的最新留言:6年前
未通过的新条目推荐讨论
- 哪一款应用程序是中国美图公司推出的一款短视频社区应用,也是其首个平台化产品?
- 美拍条目由Shwangtianyuan(讨论 | 贡献)提名,其作者非一人主编或主编者非注册用户,属于“software”类型,提名于2018年7月7日 07:40 (UTC)。
- 动员令第一篇。--Shwangtianyuan 有事请给我打☎ 2018年7月7日 (六) 07:40 (UTC)
- (+)支持:达标。Sænmōsà中动员令:消除西雅图桥梁列表内的绿链 2018年7月7日 (六) 07:51 (UTC)
- (+)支持:符合DYK标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 2018年7月7日 (六) 09:25 (UTC)
- 由User:Shwangtianyuan添加的内容侵权,现已回退,目前条目 不合要求。-- 👨🎤 Jim | Talk | 2018年7月9日 (一) 05:23 (UTC)
- @JimmyStardust:我添加的内容没有侵权,你想的也太多了吧?--Shwangtianyuan 有事请给我打☎ 2018年7月9日 (一) 05:24 (UTC)
- @Shwangtianyuan:照搬来源,仅就部分词句进行简单替换,是您的编辑中一贯出现的问题。-- 👨🎤 Jim | Talk | 2018年7月9日 (一) 05:29 (UTC)
- @JimmyStardust:这又不能算作是“侵权”,而且其他用户也基本上是这么做的,你难道不知道吗?--Shwangtianyuan 有事请给我打☎ 2018年7月9日 (一) 05:30 (UTC)
- (~)补充,@JimmyStardust:阁下的观点也存在一定问题。--Shwangtianyuan 有事请给我打☎ 2018年7月9日 (一) 05:32 (UTC)
- 与来源相似度过高,当然属于侵权。请问还有哪位用户是这么做的?请您指出,我马上去提报WP:RRD。-- 👨🎤 Jim | Talk | 2018年7月9日 (一) 05:35 (UTC)
- 有很多,数不清了。而且,阁下对其他用户的编辑主张也太严格了吧。而且,侵权不算太明显……--Shwangtianyuan 有事请给我打☎ 2018年7月9日 (一) 05:37 (UTC)
- 不和你打编辑战。由其他编辑公断吧。-- 👨🎤 Jim | Talk | 2018年7月9日 (一) 05:40 (UTC)
- 不太明显的侵权不算侵权,好厉害!--140.180.249.80(留言) 2018年7月9日 (一) 17:48 (UTC)
- 有很多,数不清了。而且,阁下对其他用户的编辑主张也太严格了吧。而且,侵权不算太明显……--Shwangtianyuan 有事请给我打☎ 2018年7月9日 (一) 05:37 (UTC)
- (简单摘抄然后修改语句,就算不达到侵权程度,也是错误的编写方法。我知道用这种错误方法的确实有一些其他用户。不能因为其他人这样错误地做还没有被阻止,就推理得到可以这样做的结论。暂不投反对票但是提请各位注意写作基本功。) --🐕🎈(又到了评审DYK都忙不过来的季节了) 2018年7月9日 (一) 06:26 (UTC)
- 与来源相似度过高,当然属于侵权。请问还有哪位用户是这么做的?请您指出,我马上去提报WP:RRD。-- 👨🎤 Jim | Talk | 2018年7月9日 (一) 05:35 (UTC)
- @Shwangtianyuan:照搬来源,仅就部分词句进行简单替换,是您的编辑中一贯出现的问题。-- 👨🎤 Jim | Talk | 2018年7月9日 (一) 05:29 (UTC)
- @JimmyStardust:我添加的内容没有侵权,你想的也太多了吧?--Shwangtianyuan 有事请给我打☎ 2018年7月9日 (一) 05:24 (UTC)
- (-)反对:侵权。-- 👨🎤 Jim | Talk | 2018年7月9日 (一) 05:43 (UTC)
- 又来了……我需要再次强调没有侵权。举个例子,微信公众号文章,我看到文章来源有“XX(指账号名称)综合”(比方说上海的《新闻晨报》微信公众号),就是说文章内容是公众号编辑通过搜索各大网络平台内容综合整理的,而我扩充的内容也是综合整理的,不存在侵权问题。还是其他用户判断吧。--Shwangtianyuan 有事请给我打☎ 2018年7月9日 (一) 05:53 (UTC)
- @JimmyStardust:我想了解一下您认为哪一部分侵权,并请给出相关来源,谢谢。—AT 2018年7月12日 (四) 04:43 (UTC)
- @AT:我在RRD里已经指出了照抄的段落,在这儿以“背景与历史”第一段为例吧。以下红字标出的部分与原文完全雷同:
- 在美拍发布之前,市面上已有很多短视频应用。这些短视频应用虽能让用户拍摄、分享视频,但由于很多用户缺乏专业的视频拍摄知识与技巧,导致拍出来的效果一般;而一些在网络上走红的,且效果较好的视频,通常需要专业设备拍摄,再由剪辑、调色、配乐等后期制作合成,在手机上无法实现。由于这一原因,导致短视频应用不温不火。为此,美图公司基于这一问题而研发了“美拍”,将剪辑、滤镜、水印、音乐、高清画质等要素融合成MV特效,同时让用户进行一键式操作,可以让一部普通视频制作成精美MV的效果,以解决短视频效果差劣、内容空泛的问题。
- 就这种简单转换词句、随便一个学术论文查重软件大概都查得出的条目编写方法,要是还不算侵权,我也无话可说了。-- 👨🎤 Jim | Talk | 2018年7月12日 (四) 05:27 (UTC)
- 已取消,移除侵权内容后不符DYK提名条件。--AT 2018年7月12日 (四) 05:3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