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讨论:中国维权律师

Wetrace在话题“模板排列讨论”中的最新留言: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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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中文维基人的公开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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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及“维权”差异及重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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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及“维权”差异及重叠处

(寄至zh_wikipedia@googlegroups.com)

(亦贴文至本人学术网站于此)

注意以下內容有信息圖之部份,請利用能檢視svg檔的瀏覽器點選相關連結為宜

根据中文及英文维基百科相关条目所列出的可靠来源:人权运动en:Human Rights movement人权维护者en:Human Rights Defender维权en:Weiquan movement来看,很清楚的展现中 文维基管理员 wulaquark User:乌拉跨氪 (aka Quark Zhang)已逾越其管理员/一般用户的分际,将某一无来源的版本保护起来,并阻止和其个人编辑意见相左的用户对相关条目进行回复性或增修性改进。这我单从内容及来源来说明“人权”和“维权”的概念的差异及重合之处,他文再论其行使管理员及一般用户权限的可议之处。

简言之,在PRC中国2000年来的语境下,“维权”一词所包括的范围远比“人权”广,包括法定权利,如下信息图形所示。举例来说,消费者权利是一开始中国“维权”论述的要角,但不算在(国际)人权法的专业实践中。相对的,“人权”一词的指涉时空较广,超出PRC中国2000年来的语境,包括历史中的现代中国及现在的香港、台湾及国际社会等时空。

这信息图形是从以下的信息图形摘要而成,以下分别细说。

首先,下列信息图展示的是这三词的时空分配。清楚标出“人权运动”human rights movement 及“人权维护者”human rights defender(联合国正式简体中文用语)为普世概念,“维权”字词出现于2000年代中国相当不同。

其次,由于“现代中国”( “modern China”)的知识及学术概念包括的不只是 1949 年后的中国亦包括(1) 1949 年前的中国及 (2) 1949年后的港、台,在描述“现代中国人权”(“human rights in modern China”)时必需要将这些不同时期及地域的发展差异纳入考量。下列信息图则详列这些基本的差异及重叠处,按其不同时间面向 (1989-1949,1984-1998, 2000s) 及空间面向 (国际社会、广义现代中国及PRC中国)列出。

--(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10月15日 (二) 03:00 (UTC)回复

模板排列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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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999您好,关于维权律师模板,您从地理上区分有意义,但是因为中国很大、各地区很多,为便利读者查询,因此原先使用“姓氏”分区。(并个别标出其所属地区)在下觉得原先方式还是比较好些,您怎么看?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8月6日 (六) 23:36 (UTC)回复

只是觉得原本的编辑乱了一点,想整理一下。但对里面的人不熟,如果前面的编者觉得这样改写不好,请直接回复以前的版本,我没有意见。--Was999留言2016年8月7日 (日) 10:29 (UTC)回复

(:)回应-了解了,谢谢您。(1)在下一开始创编此模板时,曾思考过类似您目前的编排方式。但是,因为中文读者--就中国大陆读者,中国大陆的报导相对较少;就海外读者,也比较熟悉姓名,而不熟悉所属地区。因此,在下当时才以“姓氏的汉语拼音”区段排列,目的是方便读者快速查阅。(2)维权律师关注组有个律师数据库,也是没有依照地区分。---因此在下觉得还是以“汉语拼音”排列做基础。(3)当然,看到您的排列后,在下也在思考,有没有可能两种方式并列?(4)在下会把这讨论归档到该模板讨论区。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6年8月8日 (一) 02: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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