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14.0.180.228/存档

AT在话题“2021年1月”中的最新留言:3年前
您好!欢迎来到维基百科。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兴趣与贡献,希望您会喜欢这里。您可以继续以匿名身份参与,但不妨考虑注册一个账户以使用更多功能,例如你能够:

  1. 编辑受半保护页面;
  2. 选择一个属于您自己的用户名称,隐藏自己的IP地址;
  3. 进行个性化的设置,添加增强工具;
  4. 拥有自己完整的贡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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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欢迎您的维基人:Kriz Ju留言2021年1月29日 (五) 13:11 (UTC)

2021年1月

  请阁下停止作出扰乱性编辑。如果您继续破坏维基百科(正如阁下于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和平奋斗救地球/第3次的编辑),您将无法进行编辑。敬请合作。 Kriz Ju留言2021年1月29日 (五) 13:12 (UTC)

如果这是一个共享IP地址且您没有做出这些编辑,请考虑登入注册一个用户,以避免收到不相关的通知。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为什么是破坏?具体来说,哪笔编辑、哪方面是破坏?实在不了解封禁理由。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95579。--14.0.180.228留言2021年2月2日 (二) 00:54 (UTC)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调整封禁。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相关编辑并非破坏。另外在这里借位回应Techyan,首先如果有IP提出申诉,我定当视情况看看如何处理,一般我不会在没有提出申诉的情况下去复核对这些用户的封禁,因为既然他们没有意欲解封,那也没有必要花时间去了解。其次,所谓严肃性确实是有差异的,不过这对于我自己来说重点还是在行为,而不是在哪个页面。其三,当然IP用户并不一定就是同一人,不过单纯以引导用户去注册内维持封禁的做法实在太过苛刻,我个人也非常建议IP去注册账号,然而应该尚有更加人道的做法。以上。
  处理人:AT 2021年2月3日 (三) 11:45 (UTC)
@Techyan。—AT 2021年2月3日 (三) 09:35 (UTC)
Special:diff/63993268Special:diff/63992784@AT--Techyan留言2021年2月3日 (三) 09:58 (UTC)
@Techyan投个票纵使无效,也不致于等同破坏吧?--AT 2021年2月3日 (三) 10:18 (UTC)
参考其他管理员此前的做法,在管理员投票页面扰乱性发言、提问、投票的傀儡IP均直接封禁,因此我不认为我的做法有不妥,且就本案来说,我特地没有进行硬封禁。如果是DYKC等页面,那我不会处理。从贡献记录来看,该IP由多人共用,且做出扰乱性行为。即使不按破坏论,也可以按anonblock和schoolblock论。@AT--Techyan留言2021年2月3日 (三) 10:45 (UTC)
@Techyan不同意所谓参考其他管理员的做法,是不是傀儡在这情况下缺乏证据作出判断,实际编辑不过是投了无效票而已,不警告直接封禁,而且长达一个月的做法,在我看来过于严厉,dyk不处理但管理员投票就直接封禁一个月的逻辑也不明了,如果违规理应一视同仁,不应该因为页面不同,而让处理的轻重产生变化。另外,ip多人共用实属正常,观其编辑纪录,不但不多,而且各类有异同的编辑大概也相差至少几个月,因此anonblock和schoolblock仍然过于严厉。这次自1月29日的封禁也快将一周,作为警示已经有足够的长度,无论如何此ip的编辑并非破坏,封禁理由和长度均并不妥当,建议就算不直接解封,也请作出适当的调整。否则,我会视乎ip用户的回应,再看看怎样处理这个申诉,特此通知。—AT 2021年2月3日 (三) 11:01 (UTC)
那我建议您也可以调阅最近几个管理员投票页面的历史记录,好重新考虑其中几个IP的封禁时限。毕竟论这几个IP的编辑有多“扰乱”,在管理员投票页面上发言然后遭长期封禁的那几个IP远远没有本IP直接上去投票那样严重。至于区别对待管理员投票页面和DYKC等页面,我这么做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管理员投票跟DYK投票本身从严肃性上就有极大区别,另一方面,我也是在照其他管理员的惯例行事。另外,看您上面的留言,您似乎也认可我得出的“本IP属多人共用”的推断。但请问您又为什么要“视乎IP用户的回应”呢?您又为什么认为到现在已经一周的封禁“作为警示已经有足够的长度”呢?接下来回应的IP用户可能根本就不是递交封禁申诉的这位,而递交封禁申诉的这位又不见得是在管理员投票扰乱的破坏者。既然使用这一IP地址的真实用户数量可能有多人,那么封禁又怎么能起到“警示”的作用呢?我们又谈何“警告”呢?——如果是我封禁了一个普通用户,那么我认为封了一周可以“警示”,给他提前解封,但我们却连这几个IP是不是同一人都不知道。封禁所能起到的应该只是避免该破坏者继续扰乱投票页面的作用,而因“已经‘警示’一周”而缩减封禁期限,我难以苟同。对于像本IP这种情况,我们要做的难道不应该是引导用户去注册账号吗?schoolblock本来就是像封禁开放代理一样,是不分青红皂白的,因为除非让他们注册账号,否则没法分清。另外,我没有对本IP实施硬封禁,这正是在鼓励他们注册账号且在无需IPBE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本IP做出编辑。看法不同是正常的,我保留自己的观点,您要解封我也不会介意。就本案而言,我无意再谈,您自己看着来吧。@AT--Techyan留言2021年2月3日 (三) 11:3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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