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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 user message留言2012年9月14日 (五) 02:07 (UTC)回复

2012年9月 编辑

  您在OSx86的编辑记录显示您似乎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注意,回退不过三原则规定,一位编辑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对于一个维基百科的页面不可以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此外,在不同条目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严格来说虽然没有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但仍然会被判定是回退编辑战。若您继续回退,您将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的内容。所以请您不要继续进行大量的回退操作,并善用讨论页来与其他编辑者交流,以图达成共识,以免发生进一步的骂战或编辑战。您也可以在Wikipedia:争议的解决找到相关指引。--广雅 范 2012年9月25日 (二) 00:45 (UTC)回复

EFiX USB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EFiX USB”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内容,您可联系管理员,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Sakamotosan 2012年11月17日 (六) 11:44 (UTC)回复

你指的是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11/17#EFiX_USB中被我加上的框框吗?这是因为你先前每次留言前都加上{{保留}},未避免统计上的误会,所以才加上这框框做标识,你的留言本身是没有问题的。此外,提醒你可能需要注意Wikipedia:关注度这项指引,如果可以找到有效的参考资料(最简单的例子是媒体的报导,目前的参考资料中大多数都只是部落格或是讨论网站的留言,其中虽然有一篇中国时报的报导,但那篇纯粹是该公司发出的新闻稿,并非媒体自己的报导,因此不符合关注度的需求),若能找到可以证明其关注度的资料,这可能会有助于这条目的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1日 (三) 07:41 (UTC)回复

可是有很多其他标题就是直接连结官网,所以判定标准真的太广 另外其他报导,这公开的网站新闻:

user_talk:AR89465 2012年11月21日 (三) 15:03 (UTC)回复

杂志或书籍的引用可以参考模板:Cite journal模板:Cite book。另外,不晓得你是否就是这项产品相关的人员,如果是,也建议您可以阅读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由于观看角度的不同,有些用词当事人可能觉得很中立客观,但是从第三者来看却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例如:
  • “但EFiX主要目的是提供完全革新、整合服务的创新概念硬件。研发目标主要是便利人类在不同PC与系统应用间的弹性与选择”、
  • “待未来EFiX USB提供可支援开发的界面”、
  • “是现今少数整合软件、硬件、固件、外观一贯设计制造于一整的厂商”、
  • “,奠定新商品归类基础”、
  • “将此支援技术介绍给系统应用环境与各大硬件厂商”、
  • “重大研发科技理程碑”
这类的用词都是很容易产生是否中立客观的争议;由于维基百科很不喜欢被当做宣传自家产品的工具,因此这情况下,在讨论中也就很容易出现很多删除的意见。为了避免继续被认为具有宣传目的,建议这个条目的内容可以精简些,像是“EFiX USB 硬件规格”、“EFiX USB 固件”这两段其实都可以删除,“重大研发科技理程碑”、“EFiX USB 硬件版本”只要写版本进度就可以了,参展的部分其实也不需要写出。--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1日 (三) 08:22 (UTC)回复
目前我修改过后的版本是我个人比较建议的内容。--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1日 (三) 11:05 (UTC)回复
  • 那个争议的部分我不晓得是不是很重要的事情,如果不重要可以整段删掉。
  • 其实现在整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个产品的条目是由该产品的关系人所建立,在维基百科中,一个产品如果知名度足够,不需要厂商自己来,自然就会有人主动来建立这条目;一般情况下只要内容不要太离谱,由第三者建立的条目通常大家都不会太在意,随着时间也自然会有其他用户继续修正或扩充。另一方面,那些够重要的产品即使内容可能有些问题,但是因为大家都认识那个产品,也因此不会有人认为需要直接删除,内容有问题直接修改就可以了。
  • 但是,如果被大家注意到是由产品厂商主动来建立的条目,就会以较严格的标准看待,原因就是我先前讲过的,维基百科不希望成为宣传的工具;或许厂商自身会觉得我的产品知名度也够啊!维基百科也应该收录啊!但是厂商会想自己来建立这条目的动机就已经具有“宣传目的”的成分了,因此写出内容难免都会有欠缺中立的用词,再加上会由厂商主动来建的产品条目实际上也代表认得这产品的人可能还不多,也就很容易被认为关注度可能不足,这情况下就很容易以“宣传”的理由被要求直接删除。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1日 (三) 22:53 (UTC)回复
  • {{coi}}模板指的是本条目可能有与此产品有关的人物参与编辑,因此只要你持续关注这个条目,这个模板大概就会一直在上面。
  • {{notability}}就是指我先前提到Wikipedia:关注度指引的问题,也因此建议你搜即曾报导此产品的新闻、杂志的资料,并且尽可能在条目中详细的将杂志名称、期数、出版年月、报导标题、作者等资料列出,未来方便大家判断此产品是否符合关注度的指引。被挂上这模板后,通常是在一个月后会再次被检视当时提供的资料是否足以佐证关注度。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3日 (五) 02:37 (UTC)回复
依照维基百科的原则,这时候就是需要设法重新编写成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版本。--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30日 (五) 08:07 (UTC)回复
  • 以我看待这次的争议段落为例:简单的说,对方所加入的内容最大的问题其实在于有太多法条的内容,但法条内容是不需要如此详细列出的。移除法条内容后,对方的意见其实也只有“在中华民国境内使用EFiX来在非Mac电脑上执行Mac OS X有可能被苹果公司以上述条文禁止使用Mac OS X以及追讨赔偿。”这么一句话,而这句话因为是写有可能,所以正好适合做为这个“争议”段落的开头引言,先说明有人为什么认为有争议,然后后面就可以接着说明为何也有人认为不违反条例。
  • 至于你想与对方沟通的部分,就是直接在页面的讨论页上提出没错,只是因为这个主题牵涉到比较专业,也可能没有多少人会参与讨论,有时候光是两人的讨论可能不容易达成共识,这时就只能尽量在页面上的内容做些妥协,看看写出怎样的内容才能让对方也接受。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30日 (五) 11:52 (UTC)回复

Re: 编辑

请参阅WP:争议的解决。--广雅 范 2012年11月19日 (一) 09:51 (UTC)回复

EFiX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EFiX”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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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内容,您可联系管理员,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2月23日 (日) 17:0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