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AR89465!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興趣與貢獻,希望您會喜歡這裡。除了歡迎辭以外,也請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政策
政策
GNU
GNU
版權問題解答
貢獻內容必须是您所著或獲得授權
并同意在CC-by-sa-3.0和GFDL條款下發布
手冊
手冊
問號
問號
有问题?請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在我的对话页提出。别忘記:討論後要簽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個波浪紋「 ~~~~ 」。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 New user message留言2012年9月14日 (五) 02:07 (UTC)回复

2012年9月

编辑

  您在OSx86的编辑记录显示您似乎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注意,回退不过三原则规定,一位编辑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对于一个维基百科的页面不可以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此外,在不同条目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严格来说虽然没有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但仍然会被判定是回退编辑战。若您继续回退,您将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的内容。所以请您不要繼續进行大量的回退操作,并善用讨论页来与其他编辑者交流,以图达成共识,以免發生进一步的罵戰或編辑戰。您也可以在Wikipedia:争议的解决找到相关指引。--广雅 范 2012年9月25日 (二) 00:45 (UTC)回复

EFiX USB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EFiX USB」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页面的内容,您可联系管理员,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Sakamotosan 2012年11月17日 (六) 11:44 (UTC)回复

你指的是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1/17#EFiX_USB中被我加上的框框嗎?這是因為你先前每次留言前都加上{{保留}},未避免統計上的誤會,所以才加上這框框做標識,你的留言本身是沒有問題的。此外,提醒你可能需要注意Wikipedia:關注度這項指引,如果可以找到有效的參考資料(最簡單的例子是媒體的報導,目前的參考資料中大多數都只是部落格或是討論網站的留言,其中雖然有一篇中國時報的報導,但那篇純粹是該公司發出的新聞稿,並非媒體自己的報導,因此不符合關注度的需求),若能找到可以證明其關注度的資料,這可能會有助於這條目的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1日 (三) 07:41 (UTC)回复

可是有很多其他標題就是直接連結官網,所以判定標準真的太廣 另外其他報導,這公開的網站新聞:

user_talk:AR89465 2012年11月21日 (三) 15:03 (UTC)回复

雜誌或書籍的引用可以參考模板:Cite journal模板:Cite book。另外,不曉得你是否就是這項產品相關的人員,如果是,也建議您可以閱讀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由於觀看角度的不同,有些用詞當事人可能覺得很中立客觀,但是從第三者來看卻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例如:
  • 「但EFiX主要目的是提供完全革新、整合服務的創新概念硬體。研發目標主要是便利人類在不同PC與系統應用間的彈性與選擇」、
  • 「待未來EFiX USB提供可支援開發的介面」、
  • 「是現今少數整合軟體、硬體、韌體、外觀一貫設計製造於一整的廠商」、
  • 「,奠定新商品歸類基礎」、
  • 「將此支援技術介紹給系統應用環境與各大硬體廠商」、
  • 「重大研發科技理程碑」
這類的用詞都是很容易產生是否中立客觀的爭議;由於維基百科很不喜歡被當做宣傳自家產品的工具,因此這情況下,在討論中也就很容易出現很多刪除的意見。為了避免繼續被認為具有宣傳目的,建議這個條目的內容可以精簡些,像是「EFiX USB 硬體規格」、「EFiX USB 韌體」這兩段其實都可以刪除,「重大研發科技理程碑」、「EFiX USB 硬體版本」只要寫版本進度就可以了,參展的部分其實也不需要寫出。--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1日 (三) 08:22 (UTC)回复
目前我修改過後的版本是我個人比較建議的內容。--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1日 (三) 11:05 (UTC)回复
  • 那個爭議的部份我不曉得是不是很重要的事情,如果不重要可以整段刪掉。
  • 其實現在整個問題的關鍵,在於這個產品的條目是由該產品的關係人所建立,在維基百科中,一個產品如果知名度足夠,不需要廠商自己來,自然就會有人主動來建立這條目;一般情況下只要內容不要太離譜,由第三者建立的條目通常大家都不會太在意,隨著時間也自然會有其他用戶繼續修正或擴充。另一方面,那些夠重要的產品即使內容可能有些問題,但是因為大家都認識那個產品,也因此不會有人認為需要直接刪除,內容有問題直接修改就可以了。
  • 但是,如果被大家注意到是由產品廠商主動來建立的條目,就會以較嚴格的標準看待,原因就是我先前講過的,維基百科不希望成為宣傳的工具;或許廠商自身會覺得我的產品知名度也夠啊!維基百科也應該收錄啊!但是廠商會想自己來建立這條目的動機就已經具有「宣傳目的」的成分了,因此寫出內容難免都會有欠缺中立的用詞,再加上會由廠商主動來建的產品條目實際上也代表認得這產品的人可能還不多,也就很容易被認為關注度可能不足,這情況下就很容易以「宣傳」的理由被要求直接刪除。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1日 (三) 22:53 (UTC)回复
  • {{coi}}模板指的是本條目可能有與此產品有關的人物參與編輯,因此只要你持續關注這個條目,這個模板大概就會一直在上面。
  • {{notability}}就是指我先前提到Wikipedia:關注度指引的問題,也因此建議你搜即曾報導此產品的新聞、雜誌的資料,並且盡可能在條目中詳細的將雜誌名稱、期數、出版年月、報導標題、作者等資料列出,未來方便大家判斷此產品是否符合關注度的指引。被掛上這模板後,通常是在一個月後會再次被檢視當時提供的資料是否足以佐證關注度。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23日 (五) 02:37 (UTC)回复
依照維基百科的原則,這時候就是需要設法重新編寫成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版本。--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30日 (五) 08:07 (UTC)回复
  • 以我看待這次的爭議段落為例:簡單的說,對方所加入的內容最大的問題其實在於有太多法條的內容,但法條內容是不需要如此詳細列出的。移除法條內容後,對方的意見其實也只有「在中華民國境內使用EFiX來在非Mac電腦上執行Mac OS X有可能被蘋果公司以上述條文禁止使用Mac OS X以及追討賠償。」這麼一句話,而這句話因為是寫有可能,所以正好適合做為這個「爭議」段落的開頭引言,先說明有人為什麼認為有爭議,然後後面就可以接著說明為何也有人認為不違反條例。
  • 至於你想與對方溝通的部份,就是直接在頁面的討論頁上提出沒錯,只是因為這個主題牽涉到比較專業,也可能沒有多少人會參與討論,有時候光是兩人的討論可能不容易達成共識,這時就只能盡量在頁面上的內容做些妥協,看看寫出怎樣的內容才能讓對方也接受。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1月30日 (五) 11:52 (UTC)回复

Re:

编辑

请参阅WP:争议的解决。--广雅 范 2012年11月19日 (一) 09:51 (UTC)回复

EFiX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EFiX」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页面的内容,您可联系管理员,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2月23日 (日) 17:0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