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Jastorocan!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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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Gideas留言2015年2月25日 (三) 05:50 (UTC)回复

User:Jastorocan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User:Jastorocan”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内容,您可以到存废复核请求处按格式提出请求,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Temp3600留言2015年3月4日 (三) 22:13 (UTC)回复

User:Jastorocan的快速删除通知 编辑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联络管理员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Temp3600留言2015年3月4日 (三) 22:14 (UTC)回复

江秉颖的快速删除通知 编辑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快速删除旨在加快处理显然不合适的页面。若您认为删除理由不合适或您已对条目做了改善,请在被提删页面快速删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并在条目的讨论页中说明理由。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Carrotkit维基和平约章维基布告板‎ 2015年3月11日 (三) 07:44 (UTC)回复

2015年3月 编辑

  欢迎您来到维基百科。维基百科欢迎任何人对之作出有建设性的贡献,但请不要在条目或其他页面加入推销性、宣传性内容(如阁下于江秉颖的编辑)。此外,在维基百科中散发广告或发表原创演说论文等均违反维基百科的社群共识。请阁下先参阅欢迎页面以了解更多关于维基百科的资讯。若有疑问,请在我的讨论页留言。祝编安!--Carrotkit维基和平约章维基布告板‎ 2015年3月11日 (三) 08:03 (UTC)回复

条目宜中立地介绍他的生平,并需引用参考资料。--Carrotkit维基和平约章维基布告板‎ 2015年3月11日 (三) 08:19 (UTC)回复

江秉颖的快速删除通知 编辑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快速删除旨在加快处理显然不合适的页面。若您认为删除理由不合适或您已对条目做了改善,请在被提删页面快速删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并在条目的讨论页中说明理由。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Mys_721tx (留言) 2015年3月12日 (四) 20:11 (UTC)回复

江秉颖的快速删除通知 编辑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快速删除旨在加快处理显然不合适的页面。若您认为删除理由不合适或您已对条目做了改善,请在被提删页面快速删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并在条目的讨论页中说明理由。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 万恶之源-昏君 2015年3月17日 (二) 11:37 (UTC)回复

Re:页面删除 编辑

十分清楚,就是CSD G11(广告或宣传)。不妨跟你说,页面标签显示了“新用户加入明显宣传性内容”,你说是什么原因了。-- 万恶之源-昏君 2015年3月17日 (二) 11:48 (UTC)回复

请紧记在条目不能加入任何广告或宣传性的字眼(见WP:SOAP),否则就会被人怀疑并删除。而江秉颖因为重复建立而被Lakokat“白纸保护”,只有自动确认用户(编辑达50次)才能建立(见WP:PPOL)。版权方面就是在下错用了警告模板,你并无侵权,敬请原谅。最后请记住在留言后用“~~~~”签名。祝编辑愉快。-- 万恶之源-昏君 2015年3月18日 (三) 07:39 (UTC)回复
执行保护的不是我。--Lanwi1(留言) 2015年3月18日 (三) 07:44 (UTC)回复
@Jastorocan请提供在下江秉㯋的内容以删减一些宣传性内容及重建该条目。-- 万恶之源-昏君 2015年3月18日 (三) 08:50 (UTC)回复
你可以通过我的讨论页电邮把内容交我。-- 万恶之源-昏君 2015年3月19日 (四) 07:28 (UTC)回复
按这个按钮以电邮在下-- 万恶之源-昏君 2015年3月19日 (四) 10:34 (UTC)回复
在下已收到email,有空就会重建该条目,祝编安。-- 万恶之源-昏君 2015年3月23日 (一) 10:41 (UTC)回复
OK. 大概这个礼拜末就完成了。-- 万恶之源-昏君 2015年3月30日 (一) 07:20 (UTC)回复

2015年3月 编辑

 

请勿将受版权保护的资料在未经版权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加入维基百科,例如您在“江秉颖”所做。基于合法性考量,维基百科不能接受违反版权、取自其他网站或出版物的文字或图片,此种增订将会被删除。您可将其他网站作为参考的“资料来源”,但不是“内容来源”。维基百科十分重视违反版权事件,持续违反者将被禁止编辑。-- 万恶之源-昏君 2015年3月17日 (二) 11:50 (UTC)回复

江秉颖 编辑

在下已完成建立此条目。-- 万恶之源-昏君 2015年4月3日 (五) 01:19 (UTC)回复

其余的内容就不必了,人物传记不用太详细。-- 万恶之源-昏君 2015年4月6日 (一) 04:1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