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兴趣与贡献,希望您会喜欢这里。除了欢迎辞外,也请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有问题?请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在我的对话页提出。别忘记:讨论后要签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个波浪纹“~~~~”。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
- 在中文维基里,间隔号的输入比较特别,详参Help:如何输入间隔号。
- 希望您能享受编写人类共有之自由百科的快乐,成为一名快乐的维基百科人。
条目侵权删除请求:通知
编辑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新世纪资通有限公司可能转贴了未经GNU自由文档许可证协议下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其实,即使已标明出处,但在未获原作者授权而转载内容,仍是属于侵犯他人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希望您能理解。
不过,请不要担心,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意见。若否,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不需要很长的篇幅,区区两至三行的小作品已经是对维基不小的贡献。也希望您下次创建新条目的时候,继续以原创或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谢谢您的配合,更希望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 --Wing 2007年8月21日 (二) 13:05 (UTC)
请您停止在维基百科中添加不恰当的内容,或者缺乏根据地删改原有内容。这被视作破坏行为,您的修改会被处理。如果您需要体验维基的编辑功能,请使用沙盒。多谢合作。—Ellery 2007年8月21日 (二) 13:41 (UTC)
条目侵权删除请求:通知
编辑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集成式操作系统核心可能转贴了未经GNU自由文档许可证协议下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其实,即使已标明出处,但在未获原作者授权而转载内容,仍是属于侵犯他人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希望您能理解。
不过,请不要担心,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意见。若否,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不需要很长的篇幅,区区两至三行的小作品已经是对维基不小的贡献。也希望您下次创建新条目的时候,继续以原创或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谢谢您的配合,更希望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 --Ellery 2007年8月21日 (二) 13:48 (UTC)
最后一次警告
编辑这是对您的最后一次警告。如果您再次作出破坏行为,您将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Iflwlou [ M { 2007年12月8日 (六) 15:11 (UTC)
您所建立的茂为科技,由于无实际内容,已被快速删除;建议您可以先阅读Wikipedia:方针与指引以了解维基百科的各项方针,再继续参予维基百科的编辑。—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26日 (四) 03:55 (UTC)
请补充档案File:Nostaleonline04 332532.jpg的版权或来源信息
编辑欢迎参与维基百科。您所上载的档案File:Nostaleonline04 332532.jpg由于没有注明上载页面所要求的所有资讯,将作快速删除处理。请补充所需的所有资讯,包括填写上载页面的虚线方块内所有栏目,以及使用了适当的档案版权标志。维基百科严格规范图片上载手续,是为了避免侵犯版权所致,多谢您的注意和合作。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14日 (二) 02:23 (UTC)
请补充档案File:07678d36-c3bc-429e-9b7b-090773bf247f.gif的版权或来源信息
编辑欢迎参与维基百科。您所上载的档案File:07678d36-c3bc-429e-9b7b-090773bf247f.gif由于没有注明上载页面所要求的所有资讯,将作快速删除处理。请补充所需的所有资讯,包括填写上载页面的虚线方块内所有栏目,以及使用了适当的档案版权标志。维基百科严格规范图片上载手续,是为了避免侵犯版权所致,多谢您的注意和合作。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14日 (二) 02:23 (UTC)
请停止加入侵权内容
编辑请不要将受版权保护的资料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下加入维基百科,例如您在茂为科技所作。基于合法性考量,维基百科不能接受违反版权、取自其他网站或出版品的文字或图片;此种增订将会被删除。您可将其他网站作为参考的“资料”来源,但不是“字句”来源。维基百科十分重视违反版权事件,持续违规者将被封禁,禁止其编辑。谢谢您的留意。—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14日 (二) 07:09 (UTC)
茂为欧买尬数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快速删除通知
编辑您好,你创建的页面被认为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已被提出快速删除。
若您认为这个通知被错误地放到了这里,您可以将{{hangon}}
放置到被提删页面的顶部(但放置到快速删除模板的下面),并在讨论页阐明您的观点。但是,一旦条目被加入快速删除模板,只要条目满足快速删除的标准,它便可能立即被删除。请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但也请您大胆改善条目,以使其尽量满足维基百科的方针与指引。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以联系管理员,询问他们是否可以将被删除前的条目通过邮件发送给您,便于您未来重新编写条目。 --Altt311 (留言) 2009年12月12日 (六) 12:48 (UTC)
Talk:反假冒贸易协定快速删除通知
编辑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
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Mys 721tx(留言) 2012年1月29日 (日) 10:3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