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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欢迎您的维基百科人: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5月27日 (三) 23:25 (UTC)回复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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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客气。—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2月27日 (六) 17:00 (UTC)回复

已重定向。—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2月28日 (日) 02:12 (UTC)回复

关于TOTW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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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页面仍有若干重要、篇幅不长但语文版本数目过少(少于十个)的候选只有提名人投票或反对票占总票数三分之一以上,如en:Basketball (ball)en:LGBT tourismen:CD-Texten:Kick-Ass (comics)en:1967 Detroit rioten:Clemuel Ricketts Mansionen:Bronwyn Bancroften:Smart poweren:Second Superpoweren:WoWWikien:Nomenclature codesen:Asian Centuryen:Chemical database,希望你能参与TOTW候选投票,毕竟先前已经有一些这类的候选落选(如en:Fear of youthen:Fear of crimeen:Egmont Prinz zur Lippe-Weisenfelden:British comicsen:United States of Africaen:Artistic licenseen:Customer experienceen:List of deadly fungien:Genna crime familyen:Go Ask Aliceen:Four Freedoms (Norman Rockwell)en:Sino-Albanian spliten:Physics and Star Wars等),我并不希望类似案例重演。--RekishiEJ (留言) 2010年7月1日 (四) 14:28 (UTC)回复

欧若拉 (神话)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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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欧若拉 (神话)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欧若拉 (神话)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7月5日 (一) 06:02 (UTC)回复

上海冬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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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至此小节确认您将参加2010上海冬聚,谢谢。--Mountain (留言) 2010年11月8日 (一) 11:56 (UTC)回复


File:IPhone4,1 iOS5.1 9B176.png快速删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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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3月30日 (五) 00:38 (UTC)回复

回复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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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Xcvista。您在File_talk:IPhone4,1_iOS5.1_9B176.png有新的留言或与您有关的消息。
此回复通告添加于2012年3月30日 (五) 05:59 (UTC),您可以通过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回复

看下面的“文件用途”章节,已没人使用了--路过围观人士路过进来留个爪2012年3月30日 (五) 05:59 (UTC)回复


File:IOS5oniPad2.jpg快速删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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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Lakokat 2012年4月13日 (五) 02:26 (UTC)回复

Category:寻求帮助的维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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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pme|入门}}

Hi. 我正在清理这个分类,注意到阁下有悬挂寻求帮助模板,阁下的具体问题是什么呢?如果暂时没有问题可否先把模板去掉呢?thx --tOMG 2012年5月21日 (一) 08:43 (UTC)回复

第一个问题具体是哪些方面的呢?阁下是希望参与编写条目吗?如果是这个问题,我个人的建议如下:首先要牢记be bold。另外,不必一上来就独自创建一个新条目,我注意到阁下的英文水平是en-4,在计算机科学方面有一定造诣,那么不妨把英文维基百科这方面的条目翻译到中文维基百科来(记得在讨论页挂{{translated}}模板),从中逐步体会一个好的条目的组成元素。在编辑的时候,其他维基人的意见建议有时候是很有价值的,因此阁下不妨将新建条目送至WP:DYKN让其他编者评议。即使有时不行没能获选DYK也没有关系,可以积累经验。
第二个问题有关社交。我个人认为维基百科在这方面的功能很弱,毕竟这主要还是一个百科全书。但是并不代表我们自己就不可以在维基百科socialize。实际上,有许多有创意的办法来帮助你社交。比如说在设置里开启Wikipedia:维基友爱扩展之后向你赞赏的人增送星章;参考英文维基用户弄一个签名册;与编辑兴趣一致的其他维基人交流;甚至还有线下的WP:MEETUP。或许阁下还可能创造更有趣的方式。
祝阁下在维基百科编辑愉快。--tOMG 2012年5月23日 (三) 16:41 (UTC)回复


File:IPhone4,1 iOS5.1 9B176.png快速删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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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而且,请先看看怎样编辑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Lakokat 2012年6月30日 (六) 10:32 (UTC)回复

授予IP封禁例外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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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已授予您IP封禁例外权限,登录后即可编辑页面。如果该权限已无用,请申请解除权限。详见Wikipedia:IP封禁例外。祝您编辑愉快。--MakecatTalk 2012年7月15日 (日) 03:30 (UTC)回复

移去IP封禁例外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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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您在三个月内均未受到IP封禁影响,经获授权人士查核确认,您的IP封禁例外权已被解除。如您在未来仍需要该权限,烦请重新申请。详见Wikipedia:IP封禁例外。祝编辑愉快。--Jimmy Xu 2014年8月21日 (四) 19:17 (UTC)回复

IP 地址解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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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我个人“科学上网”用的两个 IP 地址范围收到封禁波及了,请求解封。涉及到的 IP 地址:69.163.40.80/32、2001:470:d:b73::/64、2001:470:f2d5::/48。证明材料:请 whois home.ds.maxchgw.info 和 vps2.ds.maxchgw.info 两域名,并查询其 IPv4、IPv6 地址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调整封禁。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处理人:Techyan留言2017年2月10日 (五) 15:55 (UTC)回复

因不活跃而取消IP封禁例外权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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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根据解除权限方针,任何超过六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活动用户可被除权,因此如果您在1个月内没有任何编辑纪录,您的IP封禁例外权限将被移除。如果您希望保留权限,请开始编辑(您也可以在您的用户页或沙盒做任意的编辑)。如果您已被解除权限,您可以在有需要编辑时再次提出申请A2093064-bot留言2018年1月12日 (五) 23:00 (UTC)回复

因不活跃而取消IP封禁例外权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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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根据解除权限方针,任何超过六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活动用户可被除权,因此如果您在1个月内没有任何编辑纪录,您的IP封禁例外权限将被移除。如果您希望保留权限,请开始编辑(您也可以在您的用户页或沙盒做任意的编辑)。如果您已被解除权限,您可以在有需要编辑时再次提出申请A2093064-bot留言2018年6月19日 (二) 22:45 (UTC)回复

因不活跃而取消IP封禁例外权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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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根据解除权限方针,任何超过六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活动用户可被除权,因此如果您在1个月内没有任何编辑纪录,您的IP封禁例外权限将被移除。如果您希望保留权限,请开始编辑(您也可以在您的用户页或沙盒做任意的编辑)。如果您已被解除权限,您可以在有需要编辑时再次提出申请A2093064-bot留言2019年5月21日 (二) 20:41 (UTC)回复

因不活跃而取消IP封禁例外权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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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根据解除权限方针,任何超过六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活动用户可被除权,因此如果您在1个月内没有任何编辑纪录,您的IP封禁例外权限将被移除。如果您希望保留权限,请开始编辑(您也可以在您的用户页或沙盒做任意的编辑)。如果您已被解除权限,您可以在有需要编辑时再次提出申请A2093064-bot留言2020年7月19日 (日) 20:4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