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申请解除权限
(重定向自Wikipedia:REVOKE)
滥用权限 · 六个月无活动 · 已封禁或除权覆审 · 请辞 |
包含引用自维基百科:解除权限方针。 当任何依据权限申请方针获得权限的用户有滥用权限的嫌疑,任何用户均可以在本页举报,由其他用户讨论是否除权。举报时请附上相关证据,否则大家难以处理举报者的申请。
当管理员封禁任何一位依从权限申请方针获得权限的用户时,请同时提报,让其他用户复核考虑是否为之除权。遇紧急情况时管理员可以暂时取消权限,但必须立即在本页报告,让其他管理员进行复核。
决定投诉成立与否请考虑以下原则:
- 蓄意犯规:如果有证据相信对方是刻意、不怀好意或故意地违规,例如知道犯了不显眼的事不会被人举报,所以不时犯错,这样也应该除权。
- 草率行事:如果用户粗心大意多次误用或乱用权限,或别人要求他回避(因涉利益冲突)时他还执意行事,虽然他未必是恶意,但可能证明他不懂如何有效地运用手上的工具,也应该除权。
- 执于己见:因为权限应该用作执行社群共识或防止破坏等,而不是解决矛盾或冲突的工具,一意孤行、过于执著或不听取人家意见的用户,也应该除权。
- 没有悔意:每个人也有犯错的时候,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所以用户的态度,是否真心改过,会否谨言慎行,会否重犯等也是考虑除权的因素。
对于先前已生效的除权有异议的用户也可以到本页要求进行复审。另外当超过六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活动,在本页报告后如查明属实便即时除权。又如果依从权限申请方针获得权限的用户希望辞去职务或放弃既得权限,也请于本页提出申请。又或者自行移除回退员、巡查员、大量信息发送、巡查豁免、大量账号创建、文件移动和IP封禁豁免的权限,如此做的用户在移除操作结束后的两个月内不可再次申请该权限。管理员会在对用户授权时酌情考量该用户的权限变化情况,游戏上述自行除权规则的用户可能会招致封禁。
任何用户都可自由地于本页申请中发表意见,管理员当应尽量考虑各用户的意见。
管理员可就事情轻重作以下处理:
- 驳回:理据不足,驳回申请;
- 提醒:用权欠妥,易惹争议,未违方针,则仅需提醒;
- 警告:行为不当,有违方针,但有所考虑,则警告而暂不除权;
- 停权:暂且除权;应按轻重订下期限,期限一至,则恢复其权;
- 撤权:撤销权限,但可再申请;
- 禁止申请:禁止申请权限,不过务须订下期限。
提报时请复制下框内容并按需求填写,置于相应提请部分最下方:
*{{User|提报的用户名}} *:{{Status|新提案}}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 *:理由: *:~~~~
提示:全域IP封禁例外不适用于绕过本地IP封禁,因此获全域IP封禁例外权限者,无必要要求除权;全域回退员持权比本地回退权更多,但无abusefilter-log-private
权限,不应除权;全域管理员不适用于中文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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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权限
编辑- The3moboi(讨论 | 贡献)
- 状态: 新提案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回退权
- 理由:The3moboi君似乎认为移动“不符合Wikipedia:重定向#何时可移动而不留重定向条件而符合其所言情形的重定向”有时亦可不留重定向,对此权限认知不足,不应在近期持有包含不留重定向权限的权力。
- — Gohan 2024年11月2日 (六) 09:01 (UTC)
- 请@The3moboi君至此处说明,谢谢。--薏仁将🍀 2024年11月2日 (六) 09:15 (UTC)
- @神秘悟饭、薏仁将:一般情况下,都会将原有的译名移动不留重定向,除非这个译名已有大量的来源常用。亦有部分当年大批量创建的地名条目,而后却被google地图数据误用,却并未广泛见于新闻报道中。有一定使用率译名必然可以保留作重定向,包括那些与原文发音相差甚远的译名。一些村庄地名条目在通常情况下本就没有多少关注度(如乌克兰),社群的意见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倾向于修正且不留重定向的。--The3moboi(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9:39 (UTC)
- “
一般情况下,都会将原有的译名移动不留重定向
”显然是不合理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2日 (六) 09:43 (UTC)- @自由雨日:或许我解释得不清楚,但是常见的误译名可以留重定向,说的是一般情况下没有或很少媒体引用,谷歌搜索无结果,与原文发音相差甚远的不当译名。--The3moboi(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9:50 (UTC)
- 您说的情况与提案人给与的规范指引似乎对不上来喔…您确定这是通常的情况?--薏仁将🍀 2024年11月2日 (六) 09:51 (UTC)
- @薏仁将:我说常见的情况是指那一些村庄的条目,其译名没有或很少被引用,如果原名有使用或许我可以恢复?--The3moboi(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9:57 (UTC)
- 如果您认为您持有的理据属于合理状态,那么后续请你静待管理员审酌,也许等待的过程会很煎熬,不过还请稍后,周末了,建议您可以放慢自己的步调,或者放自己一天假期,休息后再回来也不错,别把自己绷太紧,祝周末编安顺遂愉快:)--薏仁将🍀 2024年11月2日 (六) 10:04 (UTC)
- @薏仁将:我说常见的情况是指那一些村庄的条目,其译名没有或很少被引用,如果原名有使用或许我可以恢复?--The3moboi(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9:57 (UTC)
- “
- Gohan在权限申请那边的四个例子里我觉得“多夫然斯基”他不留重定向应是对的,翻历史“多夫然斯基”好像就是他制造的,而且谷歌使用频率没那么多。“马基-札伊·彼德”[1]、“比洛泽尔西克”[2]、“丘胡耶夫”[3]也不是特别多来源使用,也很大概率是维基百科外溢的,我觉得不留重定向就是正确的,换我我也会不留重定向。但这不代表我认同The3moboi的所有操作,事实上有不少操作我亦不认同,只是我觉得不必过于责怪The3moboi阁下的行为。--微肿头龙(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2:02 (UTC)
- @神秘悟饭:建议举些案例,方便查核。——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1月2日 (六) 13:57 (UTC)
- @神秘悟饭、薏仁将:一般情况下,都会将原有的译名移动不留重定向,除非这个译名已有大量的来源常用。亦有部分当年大批量创建的地名条目,而后却被google地图数据误用,却并未广泛见于新闻报道中。有一定使用率译名必然可以保留作重定向,包括那些与原文发音相差甚远的译名。一些村庄地名条目在通常情况下本就没有多少关注度(如乌克兰),社群的意见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倾向于修正且不留重定向的。--The3moboi(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9:39 (UTC)
逾六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活动
编辑
已封禁或除权用户复审
编辑- Wetrace(讨论 | 贡献)
- 状态: 等待中
- 需复审或解除之权限:回退权、巡查权
- 理由:滥用回退权,违反编辑战方针(84670769),已在主命名空间遭到封锁。
- 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0月28日 (一) 05:12 (UTC)
- (+)支持除权,任何意义上都不可能是合适的回退员和巡查员。--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02 (UTC)
- (+)支持:符合1/3/4原则。Sinet(讨论) 2024年10月28日 (一) 07:38 (UTC)
(+)倾向支持:权限的授予是基于社群或管理员的信任,而权限的持有者必须小心使用以避免争议,然当社群用户已经对其权限使用已开始怀疑并且不信任,而且当事者自己的行为也被屡屡提报的时候,这时候应该考虑用户是否仍具有合理持有权限的理据。--薏仁将🍀 2024年10月28日 (一) 23:48 (UTC)- 但仍是请@Wetrace君拨冗为相关的提报内容,做出适当的说明解释,谢谢。--薏仁将🍀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14 (UTC)
- (-)倾向反对:权限的赋予与撤除对于相对当事者来说,是具有程度上身份的改变,在查证本区相关用户所提供的信息后,无法显著的说明相对用户的关系性或者存在其因果关系(如:被管理员禁制特定主题的编辑参与与滥权是否有关系性),另见下方,管理员经过查访其用户贡献也遍寻不着显著的事项可供其判断;在此情况之下,则不宜讨论,以免有其误解的成分,又,倘若有最新的相关事证,则不反对再次列为补充陈述,但现阶段则应考虑其必要性与适当性。薏仁将🍀 2024年11月2日 (六) 01:09 (UTC)
- (+)支持除权。(~)补充 参见巡查日志和回退的使用记录,我看不出其拥有巡查权和回退权的意义何在。 --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4:22 (UTC)
- 似乎没有明显滥用权限?当然还要等Wetrace回应。-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6:17 (UTC)
- 当事者似乎于10/21后账号进入休眠期,短期内也许不会上线,须请管理员另想其备用方案。--薏仁将🍀 2024年11月1日 (五) 10:17 (UTC)
- 我查了被提报用户的记录,似乎没有滥用回退权?-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11:28 (UTC)
- 不如再度问问提案者@Allervous君及曾经提报该用户的@自由雨日君是否能进一步的提出该涉事方有无相关事证可供管理员协助判断?假设管理员查访该当事方但无明显的事证下且当事方已转为不活跃状态下,由提案人及曾经提报的用户协助提供事证判断,应该属合理程序范围内的吧?尚请二位用户提供协助,谢谢。--薏仁将🍀 2024年11月1日 (五) 11:48 (UTC)
- 但他既然已被禁止编辑主命名空间,窃以为为其保留权限不妥。--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1日 (五) 23:53 (UTC)
- 因为赋予用户权限以及撤除权限对于相对用户来说是一种某些程度身份上的改变,故个人认为必须严谨周延些会比较适当,又承如上方的提报区域指导说明,虽然人人可以至此处提报持有权限的用户权利,但是也必须同时负有举证责任,将相关滥用权限行为做一简要说明并提供相关编辑行为事证(编辑版本差异),否则会形成“各说各话”难以断定的情势发生,阁下所提供的为某位管理员对相对当事者禁制的处理决定,但这个决定很难以判断是否与滥权有相当的因果关系?我们只能说该当事者对于特定议题不适合参与编辑,但不代表他就因此就要被撤销其持有的权限(在我们无法进一步提出相对当事者有滥权的情况之下,进行此讨论似乎好像有追杀的成分在里面,很抱歉恕我如此形容)所以我想请@Allervous君,请您依照现阶段的情况再思考此提案的必要性,谢谢,劳烦您。--薏仁将🍀 2024年11月2日 (六) 00:30 (UTC)
- 请问,您认为可以提交到“已封禁或除权用户复审”吗?--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2日 (六) 00:59 (UTC)
- 你所提及的我第一次听到,那么,请问该复审有什么特定的条件限制或者要求吗?--薏仁将🍀 2024年11月2日 (六) 01:07 (UTC)
- 喔…抱歉,原来在下方(搞笑了抱歉),我觉得您可以私底下先询问千村君看看,因为不确定这等情况合不合乎其条件,可能得要请@Allervous君询问看看,但至少滥权这一个字段目前是无明显事证的,抱歉耶,可能再麻烦您私下问问管理员,对于复审提出我比较不清楚。--薏仁将🍀 2024年11月2日 (六) 01:23 (UTC)
- 我个人认为完全可以提交到“已封禁或除权用户复审”,并除权,因为该用户已明显不满足Wikipedia:权限申请#要求中
最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
的条件。 --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0:53 (UTC)- 假设这种情形下提出复审其权限持有的合理性,那个人不反对在对应的区域字段提出。--薏仁将🍀 2024年11月2日 (六) 11:08 (UTC)
- 维基百科不是官僚制度,这样也可以。--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03:52 (UTC)
- 请问,您认为可以提交到“已封禁或除权用户复审”吗?--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2日 (六) 00:59 (UTC)
- 因为赋予用户权限以及撤除权限对于相对用户来说是一种某些程度身份上的改变,故个人认为必须严谨周延些会比较适当,又承如上方的提报区域指导说明,虽然人人可以至此处提报持有权限的用户权利,但是也必须同时负有举证责任,将相关滥用权限行为做一简要说明并提供相关编辑行为事证(编辑版本差异),否则会形成“各说各话”难以断定的情势发生,阁下所提供的为某位管理员对相对当事者禁制的处理决定,但这个决定很难以判断是否与滥权有相当的因果关系?我们只能说该当事者对于特定议题不适合参与编辑,但不代表他就因此就要被撤销其持有的权限(在我们无法进一步提出相对当事者有滥权的情况之下,进行此讨论似乎好像有追杀的成分在里面,很抱歉恕我如此形容)所以我想请@Allervous君,请您依照现阶段的情况再思考此提案的必要性,谢谢,劳烦您。--薏仁将🍀 2024年11月2日 (六) 00:30 (UTC)
- 但他既然已被禁止编辑主命名空间,窃以为为其保留权限不妥。--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1日 (五) 23:53 (UTC)
- 不如再度问问提案者@Allervous君及曾经提报该用户的@自由雨日君是否能进一步的提出该涉事方有无相关事证可供管理员协助判断?假设管理员查访该当事方但无明显的事证下且当事方已转为不活跃状态下,由提案人及曾经提报的用户协助提供事证判断,应该属合理程序范围内的吧?尚请二位用户提供协助,谢谢。--薏仁将🍀 2024年11月1日 (五) 11:4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