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典范条目/2024年10月9日

1891年青岛建置后的历任行政首长包括1929年青岛市正式设立后的历任青岛市市长。1891年清政府批准青岛设防后,由驻防青岛的登州镇总兵统管青岛军政事务。1897年德国占领青岛后,设立胶澳总督府,胶澳总督为青岛地区军事、行政首长。1914年日本占领青岛后,设立青岛守备军司令部,青岛守备军司令官充任青岛地区军政长官。1922年北洋政府接收青岛后,先后以胶澳商埠督办、胶澳商埠局总办为青岛地区行政首长。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接收青岛后,正式设立青岛市,以青岛市政府市长为青岛市行政首长。1939年日军再次占领青岛后设立青岛特别市公署,后改为青岛特别市政府,行政首长仍称市长。1945年抗战结束后恢复青岛市政府。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接管青岛后设立青岛市人民政府,1956年改设青岛市人民委员会。“文革”期间的1967年设立青岛市革命委员会,青岛市革委会主任充任行政首长。1980年复设青岛市人民政府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