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 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并有结婚证
- 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 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常住户口[1]
- 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1、中国大陆居民当提交:
- 户口簿
- 身份证
- 离婚登记档案
- 《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 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 香港居民身份证
- 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 《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3、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 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 澳门居民身份证
- 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 《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4、台湾居民应当提交:
- 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
- 本人台胞证
- 本人离婚登记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