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山
刘子山(1877年8月21日—1948年10月12日),名云碧,字子山。山东掖县人,中国近代企业家、银行家,东莱银行创办者。
刘子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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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出生 | 1877年8月21日 大清山东省莱州府掖县 |
逝世 | 1948年10月12日 中华民国上海市 |
国籍 | 中华民国 |
职业 | 商人 |
活跃时期 | 20世纪 |
生平
编辑光绪三年七月十三(1877年8月21日),刘子山出生于掖县沙河镇湾头村的一个贫农家庭。童年曾在村塾学习不足两年因贫辍学,14岁独自赴青岛谋生,开杂货店因受骗破产,一年后回乡与邻村林氏成婚。1897年再赴青岛谋生,曾为德国天主教传教士做佣人,并在天主教会学校学习德语[1]。1900年至1902年在胶济铁路的修筑工地上做翻译,1903年赴汉阳铁厂为张之洞做翻译,后捐正五品同知。1907年至1909年在淄川煤矿任经售处经理[2][3]。
1910年在青岛购地开办福合永杂货行,之后曾代理大来洋行的美国红松木进口,开设大窑沟福合永窑厂、孤山窑厂、海西窑厂,收购永利号汽车行与永利号铁工厂经营汽车进口与客运。1914年日本占领青岛后曾被授权参与鸦片专卖。1918年创办东莱银行,总行设于青岛,至1921年已先后在济南、天津、上海、大连开设分行,在其他多个城市设立分支机构[2][3]。
1920至1930年代,刘子山及东莱银行曾在其他工商业领域大规模投资,如1920年投资建设烟潍公路、1921年组成“中国经募车债银行团”协助交通部购置铁路机车、1926年开办安平保险公司、1930年支持开设青岛国货陈列馆、1933年参与建立上海票据交换所等。同时也曾多次投资社会公益事业,如1922年借款给胶澳商埠督办公署以维持社会治安及公务运作、1923年创立私立青岛中学、1924年参与筹备私立青岛大学、1925年义捐五卅惨案、1933年资助建设青岛台西镇平民廉租房、1935年参与救济黄河水患等[4]。
刘子山在青岛、济南等城市拥有众多房产,其中在青岛的房产数目惊人,因而被称为“刘半城”,另在家乡湾头村建有刘家大宅[5]。1937年抗战爆发后,刘子山指示东莱银行紧缩业务,拒绝与日本人合作。1945年抗战结束后银行复业。1946年刘子山家族曾被中统以汉奸罪名诬陷,最终因查不出证据而被法院结案。此后刘子山体衰多病,银行业务等多交予长子刘少山处理。1948年10月12日,刘子山病逝于上海静安寺路寓所[2][3]。
参考文献
编辑- ^ 鲁海著. 青岛民国往事. 青岛:青岛出版社. 2012.04: 170–171. ISBN 978-7-5436-8188-0.
- ^ 2.0 2.1 2.2 贺伟. 《风雨半城山:刘子山传奇》. 青岛: 青岛出版社. 2017. ISBN 978-7-5552-4728-9.
- ^ 3.0 3.1 3.2 青岛城市建设档案馆编. 《大鲍岛: 一个青岛本土社区的成长记录》. 济南: 山东画报出版社. 2013. ISBN 9787547409138.
- ^ 孙家洲编. 莱州文史要览. 济南:齐鲁书社. 2013.05: 316–318. ISBN 978-7-5333-2803-0.
- ^ 青岛市文物局编. 今古和声. 北京:文物出版社. 2011.12: 328. ISBN 978-7-5010-33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