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普
刘光普,GML(葡萄牙语:Lao Kuong-po,1919年6月—2015年1月10日),澳门政治人物,江西吉安人。1919年6月在广西出生,1930年代开始参与澳门爱国社团活动。中学时期参与筹组“修社同学会",推广普通话,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抗日战争初期参与筹组“读书会”,开展抗日救亡宣传工作。1944年参加珠江纵队,在广东五桂山进行抗日游击斗争。抗战胜利后回澳,于1949年筹组“语运合唱团”,担任主要负责人,1956年参与组织澳门街坊福利会,1967年筹组新马路街坊会,并先后担任主席,同年起成为统筹联系各区街坊会之“街坊工作组”领导成员,1983年参与筹组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先后担任街坊总会理事长、会长、会务顾问、荣誉会长。之后任镜湖慈善会董事,于1960年代中与同业一起筹组澳门牙科医学会,并担任创会会长。澳门回归前,刘光普曾担任澳门立法会议员、澳门市政厅行政委员,广东省第六、第七届政协委员,亦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区第二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1999年获澳葡政府市政厅授予荣誉市民称号,2002年获澳门特区政府颁发金莲花勋章,2012年获发大莲花勋章[1]。
参考资料
编辑- ^ 街總榮譽會長劉光普辭世. 今日时事. 2015-01-13 [2020-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