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玺(1508年—?),字国符,号双泉,北直隶济州卫官籍,直隶保定府唐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刘玺
大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
籍贯直隶保定府唐县
北直隶济州卫官籍
出生正德三年(1508年)四月十七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滕氏,继娶董氏
亲属曾祖刘清,祖刘安,父刘颙,母赵氏
出身
  • 嘉靖十年辛卯科举人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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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十七日生,行一,治《诗经》,由顺天府学生中式顺天府乡试第一百十一名举人,年二十五岁中式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会试第二百五十八名,第二甲第三十五名进士。观户部政,授户部主事,历升员外郎,郎中,出为河南卫辉府知府,复除济南府,二十三年(1544年)正月升山西副使,升本省右参政,二十九年二月升山东按察使,七月升巡抚宣府右佥都御史,升右副都御史,照旧巡抚地方,三十二年十二月以科道论劾,降一级调外任。降山东左参政[1][2]。升按察使,三十五年(1556年)正月考察免职。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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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刘清,正千户;祖刘安,正千户;父刘颙,正千户;母赵氏。重庆下。弟刘玮;刘瑀。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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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嘉靖十一年进士登科录》
  2.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同年序齿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