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主事
吏部主事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官名。北魏时置尚书主事令史,为令史的首脑,是“主事”一名之始。明清时中央设六部,部的主管官为尚书,其副职为侍郎,部下设司,司的主管官为郎中,其副职为员外郎,再下一级即为主事。清代除六部外,内务府、理藩院亦设主事。瞿蜕园《历代职官简释》云:“主事一名在各代有不同的意义。至金代才开始以主事列为正官,选用士流,其职务虽以文牍杂务为主,但也分掌郎中、员外之职。明代将主事的官阶从从七品提升为从六品,清代又升为正六品,于是与郎中、员外正式并列为六部司官。主事在明代非但列为司员,而且往往在部司中握有实权,而外官的知县还以内升主事为荣。清代进士出身的,除翰林外,分部候选主事也算较好的出路,经一定年限后,必能补缺,递升员外、郎中。”于此可见主事一衔历史演变之大概及其在明清时代职责之颇为重要。
参考文献
编辑-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康熙五十二年、五十四年至五十五年、六十一年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