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穆达帕夏(阿拉伯语:حمودة باشا‎,罗马化hamuwdat basha,—1666年),奥斯曼帝国突尼斯省官员,任贝伊帕夏。前任贝伊穆拉德一世之子,穆拉德王朝第二任贝伊,也是第一任执掌突尼斯最高权力的贝伊。

哈穆达帕夏
حمودة باشا باي
突尼斯贝伊
统治1631年至1666年
前任穆拉德一世
继任穆拉德二世
出生哈穆达·本·穆拉德
突尼斯
逝世1666年
突尼斯突尼斯老城达尔贝伊宫英语Dar El Bey
配偶阿吉扎·奥斯曼
希吉雅·本·阿里·塔贝特
卡蒂贾·本·扎法
米拉·本·穆罕默德·阿斯克里·汉纳查
子嗣西迪·穆拉德贝伊
西迪·穆罕默德·哈夫斯贝伊
穆来·候塞因贝伊
王朝穆拉德王朝
父亲穆拉德一世
母亲雅斯敏
宗教信仰伊斯兰教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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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穆达的父亲是奥斯曼帝国突尼斯省的第二任贝伊穆拉德贝伊,母亲是出生于科西嘉的女仆雅斯敏[1]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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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Dhiaf1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