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奏
在音乐中,四重奏(英语:quartet)是合奏的一种,是指使用四种不同的乐器演奏的乐曲[1][2],而四人合唱的歌曲则称为四重唱。在古典音乐的领域,四重奏是最常采用的组合,当中以弦乐四重奏的数量最多,不少古典音乐时期及浪漫音乐时期的作曲家均有创作弦乐四重奏。
古典音乐
编辑弦乐四重奏
编辑弦乐四重奏由二支小提琴、一支中提琴及一支大提琴所组成[3]。这样的组合刚好涵盖了声乐中的不同音域:小提琴为女高音及女低音、中提琴为男高音、大提琴为男低音,因此能够覆盖最广阔的音域,因此特别受到作曲家的喜爱。
以下是以创作弦乐四重奏而著名的作曲家:
- 鲍凯利尼:91首
- 海顿:68首
- 莫扎特:23首
- 贝多芬:16首
- 门德尔松:6首
- 勃拉姆斯:3首
- 德沃夏克:14首
- 鲍罗丁:2首
- 巴托克:6首
- 伊丽莎白·麦康奇:13首
- 米尧:18首
- 维拉-罗伯斯:17首
- 肖斯塔科维奇:15首[3]
- 韦恩堡:17首
巴洛克晚期至古典初期,弦乐四重奏亦有其他组合,如卡尔·斯塔米茨创作了六首使用了二支中提琴的弦乐四重奏(小提琴只有一支),约翰·格奥尔格·阿尔布雷希茨贝格的弦乐四重奏则用了两支大提琴。
钢琴四重奏
编辑钢琴四重奏也是于古典室内乐中较常用的组合,当中小提琴、中提琴及大提琴各用一支,而第四款乐器则为钢琴。贝多芬、勃拉姆斯及门德尔松皆各写了三首钢琴四重奏;莫扎特、德沃夏克及福雷亦各写了两首[3];而梅西安的《时间终结四重奏》则把中提琴换成为单簧管。
木管四重奏
编辑形式与弦乐四重奏相近,只是把相对的弦乐器换成为木管乐器,即长笛、双簧管代替两部小提琴;单簧管因有着较广阔的音域而替代中提琴;巴松管替代大提琴。而萨克斯管及单簧管因备有不同音域的型号,在十九世纪后期起亦开设兴起一些特别为萨克斯管或单簧管家族而作的四重奏,辛格利完成了第一首萨克斯管四重奏,而葛拉祖诺夫作品105的萨克斯管四重奏亦成为了萨克斯管合奏的常备曲目,另外纳尔戈尔也创作了三首萨克斯管四重奏。
另外,以一支木管乐器配上小提琴、中提琴及大提琴各一支的组合,在古典时期及浪漫时期亦是较常见。虽然并不是全部皆用上木管乐器,但在命名上,通常都以该木管乐器来起名,如“单簧管四重奏”,而在巴洛克时期或以前盛行的直笛,也因备有不同的尺寸,都曾被用作演奏康索特音乐。
声乐四重唱
编辑当乐器换成为人声无伴奏合唱时,同样可构成四重唱,最常的组合是女高音、女低音、男高音及男低音各1名;亦有全女声的组合(两名女高音、一名女中音及一名女低音)或全男声(两名男高音、一名男中音、一名男低音)的组合。
其他类型
编辑爵士乐
编辑在爵士乐队、爵士音乐或融合爵士乐中,采用四人组合亦十分常见。一般而言,以单簧管、萨克斯管或小号为主奏乐器;以电吉他、钢琴、电风琴或其他的键盘乐器、颤音琴等的和弦伴奏乐器;以低音提琴或贝斯的低音乐器,以及中套爵士鼓。间中,主奏乐器和键盘乐器可以互相取代,让某一类乐器有两名成员,不过低音乐器及爵士鼓通常均为固定。
流行音乐
编辑摇滚音乐
编辑流行或摇滚音乐的四人组合,通常包括了两支电吉他、一支贝斯以及一套爵士鼓,第二电吉他有时可以由键盘乐器或其他独奏乐器代替。而电子音乐的普及,亦令DJ音乐混音器也成为了的构成重要部分。
参见
编辑注释
编辑- ^ Merriam-Webster. Quartet. Merriam-Webster, Inc., div. of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12 January 2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31).
- ^ Random House Dictionary. Quartet. Dictionary.com. [12 January 2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3.0 3.1 3.2 Apel, Willi. Quartet . Harvard Dictionary of Music. 1975, Second: 711. ISBN 0-674-37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