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甫(998年—1057年)字之翰,许州阳翟人。

生于宋真宗咸平元年(998年),少时好学,“日诵数千言,慕孙何为古文章”。天圣五年(1027年)得同学究出身,为蔡州汝阳县主簿。八年(1030年),再举进士及第,为华州观察推官。得到转运使李纮推荐,迁大理寺丞、知翼承县,又得祁国公杜衍聘为永兴司录。历官右正言,迁天章阁待制,担任华州推官转运使。著有《唐史论断》七十五卷,今仅存三卷[1]朱熹称其议论胜《唐鉴》[2]。又有文集七卷。嘉祐元年(1056年),迁刑部郎中、天章阁待制、河北都转运使。卒于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年五十九岁。

欧阳修撰其墓志铭曾巩则为其撰行状。《宋史》卷二百九十五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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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卷295》,出自脱脱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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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编辑

  1. ^ 陈振孙《书录解题》称,“甫以刘昫《唐书》烦冗,遗略多失体法,乃改用编年体。”《宋史·艺文志》作二卷,《文献通考》作十卷。
  2. ^ 《朱子语录》:“《唐鉴》有疏处,孙之翰《唐论》精细,说得利害,如身亲历之,但理不及《唐鉴》耳。”又曰:“《唐鉴》多说得散开,无收杀,如姚崇论择十道使,患未得人,他自说得意,不知范氏何故却贬其说?又曰:《唐鉴》白马之祸,欧公论不及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