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宪臣
张宪臣(1512年—1573年),字钦伯,号虚江,直隶苏州府昆山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张宪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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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云南按察使 | |
籍贯 | 直隶苏州府昆山县 |
字号 | 字钦伯,号虚江 |
出生 | 正德七年 |
逝世 | 万历元年五月 |
亲属 | 孙张鲁唯、张鲁得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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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应天乡试第一百二十七名举人,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会试第十二名,三甲第三十四名进士[1][2]。授南昌县知县,行乡间问民所苦,出狱中冤囚,拒以县库金馈严嵩。严嵩失势后,四十一年(1562年)十一月擢工科给事中[3],四十四年(1565年)自吏科右给事迁刑科左给事中,持节封唐山王长子,充正使,给事中得正为使自张宪臣始。四十五年(1566年)升户科都给事中。隆庆元年(1567年)正月出为浙江右参政[4],分守金衢严三郡。四年(1570年)迁云南按察使[5]。五年(1571年)正月与巡抚修隙,免官[6]。万历元年(1573年)五月卒,年六十二。
家族
编辑曾祖张昱;祖父张冕;父张洪,母管氏[7]。
参考文献
编辑- 王世贞《明嘉议大夫云南提刑按察司按察使虚江张公墓志铭》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嘉靖四十一年十一月乙未,选授知县欧阳一敬、张宪臣:张士纯、辛自修俱为给事中,宪臣工科。
- ^ 隆庆元年正月,升户科都给事中张宪臣、工科都给事中王元春、吏部郎中佘敬中俱布政使司右参政,宪臣浙江、元春江西、敬中广西。
- ^ 隆庆四年二月,升广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张宪臣俱为按察司按察使,南京兵部车驾司署员外郎徐时可为于察使司佥事,敬中广东、宪臣云南、时可江西。
- ^ 隆庆五年正月,吏部会都察院考察方面有司官,布政使李侨、参政张宪臣、王元春、罗一道、参议欧阳谷、佥事黎元、行太仆寺卿许东望、运使汪如海、知府王阗等俱罢软,得旨:罢黜降调如例。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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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刘应峰 |
明朝南昌县知县 1559年-1562年 |
继任: 戚于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