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大夫
官职
御史大夫为中国历史上的官职,三公之一,御史的首领,负责监察百官,大约相当于副丞相。
其职能类似近现代:监察院、督察处、政风廉洁处、廉政公署、纪律检察委员会。防范监察朝廷高级官员侵害人民权益、贪官污吏、贪赃枉法的行为。
简介
编辑秦置此官,仅次于丞相的中央最高长官,主要职务为监察、执法,兼管重要文书图籍。
西汉时丞相缺位,往往以御史大夫递补,并与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合称三公。汉成帝时改为大司空。
曹魏黄初元年,改御史大夫为司空。[1]
隋唐以后,御史大夫之职与秦汉有所不同,仅为御史台长官,专掌监察、执法。五代十国时期杨吴政权为避讳奠基人杨行密父杨怤,改称御史大宪。
1931年2月,南京国民政府根据孙中山五权宪法理论[2],设立监察院。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的级别和功能与御史大夫类似。
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编辑来源
编辑- 《史记‧秦本纪》“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掌副丞相。”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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