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大夫
官职
御史大夫為中國歷史上的官職,三公之一,御史的首領,负责监察百官,大约相当于副丞相。
其职能類似近现代:監察院、督察處、政風廉潔處、廉政公署、纪律检察委员会。防範监察朝廷高级官员侵害人民權益、貪官污吏、貪贓枉法的行为。
簡介
编辑秦置此官,仅次于丞相的中央最高长官,主要职务为监察、执法,兼管重要文书图籍。
西汉时丞相缺位,往往以御史大夫递补,并与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合称三公。汉成帝时改为大司空。
曹魏黄初元年,改御史大夫为司空。[1]
隋唐以后,御史大夫之职与秦汉有所不同,仅为御史台长官,专掌监察、执法。五代十国时期杨吴政权为避讳奠基人杨行密父杨怤,改称御史大宪。
1931年2月,南京国民政府根据孫中山五权宪法理论[2],設立監察院。
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的級別和功能與御史大夫類似。
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编辑来源
编辑- 《史記‧秦本紀》「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掌副丞相。」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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