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幌县
日本政府於1882年到1886年期間所設立的縣級行政區劃
札幌县(日语:札幌県〔札幌縣〕/さっぽろけん Sapporo ken */?)为日本北海道在开拓使完成十年计划后,于1882年2月8日废除开拓使后所设置的县,同一时期在北海道所设置的县还有函馆县和根室县;1886年1月26日,日本政府为统一管理整个北海道的发展建设,决定废除位于北海道的三个县改设置北海道厅。
日语写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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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原文 | 札幌県 |
假名 | さっぽろけん |
平文式罗马字 | Sapporo-kan |
概况
编辑札幌县由原本的开拓使本厅改制而成,县厅设于原石狩国札幌郡的札幌区(现在的札幌市)。
其辖区包括原石狩国、天盐国、十胜国、日高国、北见国的宗谷郡、枝幸郡、利尻郡、礼文郡、后志国的小樽郡、高岛郡、忍路郡、余市郡、古平郡、积丹郡、美国郡、古宇郡、岩内郡和胆振国的虻田郡、有珠郡、室兰郡、幌别郡、白老郡、勇拂郡、千岁郡。也就是现在的石狩振兴局、留萌振兴局、上川综合振兴局、宗谷综合振兴局、十胜综合振兴局、日高振兴局、胆振综合振兴局和后志综合振兴局(除了西南部以外)的区域。
以地理上来看,札幌县的辖区位于由十胜国的东端、北方的宗谷岬、西方的神威岬和南方的襟裳岬之间所包围的区域。
1886年时全县人口约为9.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