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荐国(1963年3月),男,汉族,湖南衡东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李荐国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院长
任期
2019年12月—2020年9月
前任刘建武
继任曹普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任期
2017年1月—2019年12月
前任易春阳
继任刘非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娄底市委员会书记
任期
2016年3月—2019年12月
前任龚武生
继任刘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娄底市人民政府市长
任期
2015年4月—2016年3月
前任易鹏飞
继任杨懿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湖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
任期
2013年3月—2015年3月
个人资料
出生1963年3月(61岁)
 中国湖南省衡阳专区衡山县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2021年5月31日被开除)
母校衡阳师范专科学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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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共青团衡阳市委书记、衡阳市城北区人民政府区长、衡南县人民政府县长、中共衡南县委书记,中共郴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中共邵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等职务。2013年3月,出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湖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2015年,任娄底市人民政府市长、娄底市委副书记。2016年3月,改任娄底市委书记。2017年1月,兼任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9年12月,获任命为湖南省社会科学院院长。[1]

2020年6月10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宣布李荐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2][3]同年9月被湖南省人民政府罢免湖南省社会科学院院长职务。翌年5月31日,李荐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4][5]

2021年10月22日,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荐国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检方指控李荐国自2008年至2020年期间利用其担任邵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娄底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在医药销售、项目承揽、工程款支付、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配偶、胞弟等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贿赂达2704万元。[6]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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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荐国.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2019-12-27 [2020-06-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14) (中文(简体)). 
  2. ^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荐国接受审查调查. 三湘风纪网. 2020-06-10 [2020-06-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0) (中文(简体)). 
  3. ^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荐国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0-06-10 [2020-06-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0) (中文(简体)). 
  4. ^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李荐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05-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8). 
  5.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入口网站.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1-07-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7). 
  6.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收受2704万,湖南省社科院原院长李荐国一审获刑13年. 澎湃新闻.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7).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龚武生
中国共产党娄底市委员会书记
2016年3月—2019年12月
继任:
刘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易鹏飞
娄底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5年4月-2016年3月
继任:
杨懿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前任:
易春阳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2017年1月-2019年12月
继任:
刘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