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薦國(1963年3月),男,漢族,湖南衡東人。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83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李薦國
湖南省社會科學院院長
任期
2019年12月—2020年9月
前任劉建武
繼任曹普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婁底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任期
2017年1月—2019年12月
前任易春陽
繼任劉非
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中國共產黨婁底市委員會書記
任期
2016年3月—2019年12月
前任龔武生
繼任劉非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婁底市人民政府市長
任期
2015年4月—2016年3月
前任易鵬飛
繼任楊懿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湖南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主任
任期
2013年3月—2015年3月
個人資料
出生1963年3月(61歲)
 中國湖南省衡陽專區衡山縣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2021年5月31日被開除)
母校衡陽師範專科學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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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共青團衡陽市委書記、衡陽市城北區人民政府區長、衡南縣人民政府縣長、中共衡南縣委書記,中共郴州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中共邵陽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統戰部部長等職務。2013年3月,出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湖南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主任。2015年,任婁底市人民政府市長、婁底市委副書記。2016年3月,改任婁底市委書記。2017年1月,兼任婁底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19年12月,獲任命為湖南省社會科學院院長。[1]

2020年6月10日,湖南省紀委監委宣佈李薦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2][3]同年9月被湖南省人民政府罷免湖南省社會科學院院長職務。翌年5月31日,李薦國被開除黨籍和公職。[4][5]

2021年10月22日,湖南省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李薦國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檢方指控李薦國自2008年至2020年期間利用其擔任邵陽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統戰部部長,婁底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務的便利,為他人在醫藥銷售、項目承攬、工程款支付、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配偶、胞弟等特定關係人收受他人賄賂達2704萬元。[6]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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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荐国. 湖南省社會科學院. 2019-12-27 [2020-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14) (中文(簡體)). 
  2. ^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荐国接受审查调查. 三湘風紀網. 2020-06-10 [2020-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10) (中文(簡體)). 
  3. ^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荐国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0-06-10 [2020-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10) (中文(簡體)). 
  4. ^ 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李荐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1-05-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8). 
  5.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入口網站.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1-07-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7). 
  6. ^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收受2704万,湖南省社科院原院长李荐国一审获刑13年. 澎湃新聞. [2021-10-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7).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龔武生
中國共產黨婁底市委員會書記
2016年3月—2019年12月
繼任:
劉非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易鵬飛
婁底市人民政府市長
2015年4月-2016年3月
繼任:
楊懿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前任:
易春陽
婁底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2017年1月-2019年12月
繼任:
劉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