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榘
梁榘(15世纪—16世纪),字汝方,号恒斋,河南开封府睢州柘城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梁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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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临洮府知府 | |
籍贯 | 河南开封府睢州柘城县 |
字号 | 字汝方,号恒斋 |
亲属 | (曾祖)梁济川 (祖)日照县丞梁安 (父)成化十七年进士梁伟 (曾孙女)梁和嫔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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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梁榘是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河南乡试第四十一名举人,授元城教谕,身先士卒教育士子,十四年(1501年)任陕西乡试同考官称得士,十七年(1504年)改任吴江教谕,教法如在元城一样,廉洁不受诸生馈赠,训导方文敏有心疾,遇上长官总会漫骂侮辱,唯独看见梁榘却敬爱有加。正德三年(1508年)陞太仆寺丞巡视北直隶山东马政,吴江老幼前往送别:“可以让先生成为我们父母官吗?”[2][3]其后,考绩称最得敕令赐与父亲同样官职。
正德十一年(1516年)出为临洮知府,临洮地处边境,人风劲悍,遇上旱荒他斋戒沐浴祈祷,三日后即下大雨,仍然发放粮食赈济救活不少人民,夏天蝗虫食田禾,他写下引咎文后蝗虫很快死去,当年麦子两造成丰年,河州人民马友才诬陷马明等九人为盗贼,上级让他审判,他迟疑不忍判决,马友才不久自首正法,九人皆生存,狄道人民任杰被侯堂劫杀,他虔诚向城隍祠祈祷,五日后侯堂败露抵罪而死。临洮素产褐布,大官总来索取,他拒绝道:“宁可取罪权势,不忍剥削我民也。”以病致仕,人民他立下生祠,他为人孝友恭俭而旷达,为政平恕,又喜欢交游,身边没有多与财产,逝世后入祀乡贤祠[1]。
引用
编辑- ^ 1.0 1.1 光绪《柘城县志·卷三·人物志》:梁榘,字汝方,号恒斋,曾祖济川,洪武初以人才荐辟不就;祖安日照县丞有惠爱及民;父伟成化辛丑进士……榘夙负英姿,复闻庭训,中宏治乙卯乡举,授元城县教谕,以身率人,辛酉陕西聘典文衡称得士,甲子改吴江县学正,教如元城,正德戊辰行取陞太仆寺丞,巡北直隶山东马政,考最敕赐父如其官,丙子陞陕西临洮府知府,地控边邮,其人劲悍质木,兼旱荒多饿殍,榘斋沐恳祷,越三日雨霑足,仍发粟赈济所,全活甚众,夏蝗食田禾,自制文引咎,蝗寻毙,麦秀两歧更大有年。河州民马友才诬执马明等九人为盗狱,上谳榘迟疑不忍决,友才寻自首论如法,九人皆生,狄道民任杰被侯堂劫杀,虔诚祷城隍祠,越五日堂败露抵死,其诚心决狱如此。洮素产褐,大僚之索取者道路相望,公独不应曰:“宁可取罪权势,不忍剥削我民也。”期年政化大行,寻以病请致仕,士民立生祠俎豆之,榘孝友恭俭,风度简旷,遇事即剖决,用法务平恕,喜交游笃,故旧父子继宦者四十年田庐无所增益,囊无遗财,其廉可知也,传四世笃生和嫔,人咸以为清白之报云,祀乡贤。
- ^ 民国《吴江县志·卷二十二·名宦一》:梁榘,柘城人,弘治中举人,署吴江教谕,为人严重廉洁,诸生馈遗悉谢不受,有怜其不给者强之乃受,训导方某有心疾,遇长官辄詈辱之,手搏生徒以为常,独见榘爱敬如父,端坐不言有所钩取,惟恐其知也,未几被召,临行邑中老幼奔送,曰:“安得假公为吾民父母乎?”仕终临洮知府。 参献集
- ^ 光绪《苏州府志·卷七十三·名宦六》:梁矩【榘】,柘城人,弘治中举人,署吴江学教谕,为人严重,诸生馈遗多不受,至不能自给,训导方文敏有心疾,遇长官辄詈辱之,独见矩【榘】爱敬有加,未几被召,邑中老幼奔送,曰:“安得假公为吾民父母乎?”任终临洮知府。 《松陵文献》
参考文献
编辑- 光绪《柘城县志》·卷三·人物志
- 民国《吴江县志》·卷二十二·名宦一
- 光绪《苏州府志》·卷七十三·名宦六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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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砺 |
明朝元城县教谕 弘治年间-1504年 |
继任: 邹希贤 |
前任: 高志 |
明朝吴江县教谕 1504年-1508年 |
继任: 林干 |
前任: 李宾 |
明朝临洮府知府 1516年—正德年间 |
继任: 孙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