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路北宋至道十五路之一,治所江宁府(治所在今江苏省南京市)。辖境相当今江西省全省,江苏省长江以南,镇江、大茅山、长荡湖一线以西和安徽省长江以南部分以及湖北省阳新通山等县地。天禧四年(1020年)分为江南东路江南西路:东路治江宁府,辖境相当今安徽、江苏省的镇江、大茅山、长荡湖一线以西的长江以南及江西省鄱阳湖以东地区;西路治洪州(治今江西省南昌市),辖境相当今江西省鄱阳湖鹰厦铁路线以西全部及湖北省阳新、通山等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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