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路北宋至道十五路之一,治所江寧府(治所在今江蘇省南京市)。轄境相當今江西省全省,江蘇省長江以南,鎮江、大茅山、長蕩湖一線以西和安徽省長江以南部分以及湖北省陽新通山等縣地。天禧四年(1020年)分為江南東路江南西路:東路治江寧府,轄境相當今安徽、江蘇省的鎮江、大茅山、長蕩湖一線以西的長江以南及江西省鄱陽湖以東地區;西路治洪州(治今江西省南昌市),轄境相當今江西省鄱陽湖鷹廈鐵路線以西全部及湖北省陽新、通山等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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