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和居民居位于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熙和居民居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
时代清代
编号110
认定时间2012年7月16日

熙和居民居住于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后街130号,坐西向东,建于清末,占地面积835.66平方米,建筑面积672.7平方米。该建筑呈四合院布局,两进庭院,三面围墙环抱,砖木结构,小青瓦屋面,中轴线上依次排列门厅、瑞蔼华堂和主房三座,两侧纵排厢房、偏房,右侧墙外坐落店铺、厅房,左侧墙内设木梯可通阁楼。全院共由七座房屋组成,院内错落布局天井四口,鱼池一口。整个民居建造规整,布局合理,保存完整,主院房屋对称,环境优雅,木雕、雀替、裙板、花窗工艺精湛,屋面灰塑脊饰朴素大方,两侧高墙气势雄伟,为不可多得的晚清川南民居风格建筑。2009年,熙和居民居被自贡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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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2.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