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维曜
生平
编辑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陕西乡试举人,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联登甲辰科进士,都察院观政,本年选山西太谷知县,三十四年任山西同考官,三十五年调繁泰兴县,三十七年任南直隶同考官,三十九年考察,降边外杂职,丁忧,四十一年添注杞县典史,四十二年升永平府推官,四十四年升南户部主事,养病,泰昌元年除南刑部主事,本年升山东佥事,辽东监军。天启元年明军兵败,沈阳失陷,牛维曜、高出、胡嘉栋、康应干等几路监军渡海逃回登州,以弃地狼奔,争船鼠窜,被逮捕押解至京城治罪[3]。天启三年七月刑部出具结案爰书:牛维曜监军清河,督战著伤,亦为失事,而所监各将犹或捣巢复官,或建功海上,皆维曜发纵指示,亦可以功赎罪者也,应以一杖示警。
参考
编辑-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登科录》:牛维曜,贯陕西西安府商州民籍,国子生。治礼记,字薇垣,行六,年三十五,七月初一日生。曾祖金,祖运达(省祭官),父中道(寿官),母卢氏。永感下,兄维骍,维纯,维箕,维赤,维豸。娶李氏。陕西乡试第四名,会试第七十六名。
-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牛维曜,丹浦,礼记,己巳七月初一日生,商州人,癸卯四名,会七十六,三甲三十六,都察院政,本年选山西太谷知县,丙午山西同考,丁未调繁泰兴县,己酉南直隶同考,辛亥考察降边外杂职,丁忧,癸丑添注杞县典史,甲寅升永平府推官,丙辰升南户部主事,养病,庚申除南刑部主事,本年升山东佥事,辽东监军。
- ^ 《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十六》:泰天启元年十一月,原任辽东监军佥事牛维曜疏乞宽贷,不许。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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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开春 |
南直隶扬州府泰兴县知县 万历三十五年-三十八年 |
继任: 冯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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