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仁(?—1646年),明朝北直隶保定府(今河北省)人,号九如明末抗清人物之一,封兴国公。

南明弘光监国时,以备倭将军,出镇定海总兵。与方国安为南明两大主力,跋扈异常。竟有分饷、分地之议。1646年(顺治三年)农历六月清军渡钱塘江,方国安拥兵十万不战而溃,清军迅速平定浙东。朱大典孙嘉绩等战死。方国安阮大铖等降清。

明军在浙东战败后,将家眷带入船上,沉海自杀。自己则穿着蟒袍,乘大轿前往敌营,被清兵所押。王之仁笑道:“又没有人派我过来,我希望死得光明正大,抓我有何用?”。遂谈笑从容,出入自若,衣冠不剃,做绝命诗二首。清军杀王之仁于南都大中桥,跟随的八人全部牺牲。时人以大中桥改为“大忠桥”。

一说他把全家老小溺死后,在松江登陆,入见洪承畴,称:“之仁是前朝的大帅,不愿意暗中自溺;愿意亲来求见,光明正大求死”。承畴以礼相待,命他剃发,不从。八月二十四日处死,死前痛骂承畴:“以前崇祯皇帝设三坛祭拜你,跟祭拜一只狗一样!”[1]

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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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命诗二首:

  • 其一
黄沙白浪起狂飙,力尽钱塘志未消。
半世功名垂马革,全家骨肉付江潮。
诗题四壁生如在,大笑秋空死亦骄。
三百年来文字重,只今惟有霍骠姚。
  • 其二
通济桥边独步时,国门惊见汉宫仪。
欲将须发还千古,拼取头颅掷九逵。
死后只应存剑铗,世间终是有男儿。
瓣香拈起寒霜劲,白日含愁不敢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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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季南略·卷十》:兴国公王之仁,载其妻妾并两子、幼女、诸孙等尽沈于蛟门下;捧敕印北面再拜,投之水。独至松江,峨冠登陆;百姓骇愕聚观。之仁从容入见内院洪承畴,自称‘仁系前朝大帅,不肯身泛洪涛;愿来投见,死于明处’。承畴优接以礼;命薙发,不从。八月二十四日(丁酉),见杀。闻之仁骂承畴曰:‘昔先帝设三坛祭汝,殆祭狗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