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士珍内阁成立于民国6年(1917年)12月1日,结束于民国7年(1918年)3月23日。

第二次段祺瑞内阁因为府院之争暂时失利而辞职之后,王士珍继任成为国务总理,他虽然标榜自己拥护主和政策,但是由于北洋系的多名督军都在段祺瑞的操控下攻击王士珍内阁,要求政府继续对南方作战,王士珍和冯国璋大总统不得不让步,任命段祺瑞为参战督办;西南军阀以恢复国会、停止进兵作为条件取消两广独立后,政府响应,公布对南停战布告,但是却造成北洋系更大的抵触,皖奉联合,威胁冯国璋,冯被迫请段祺瑞再次出任总理。

王士珍见自己无用武之地,在1918年2月20日长期告病假,由内务总长钱能训兼任代总理,至3月23日正式辞职。

王士珍内阁执政时还颁布了对洪宪帝制罪魁的特赦令

内阁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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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姓名 备注
国务总理 王士珍
外交总长 陆徵祥
内务总长 钱能训
陆军总长 王士珍
段芝贵
王士珍先以署理国务总理兼任,12月18日,改任段芝贵[1]
海军总长 刘冠雄
财政总长 王克敏
交通总长 曹汝霖
教育总长 傅增湘
司法总长 江庸
农商总长 田文烈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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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命令 (PDF). 政府公报. 1917-12-19, (6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