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史,简而言之,就是由生态学的知识基础,探讨在历史时间的架构下,人类行为自然环境的互动关系与变迁。故环境史家在界定其研究内容时,都认为它不仅讨论人类本身的问题,还探讨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环境史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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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内涵,可由2部分加以分析:

  • 范围--环境史家试图扩大传统史学的研究范畴,使之超越阶级性别种族等议题,进而深入地往下探索,直触地球本身,以之作为历史研究的目标。因此研究的范围,由19世纪的国会机构工业机制的运作等题材,转移到以田野森林空气等等为对象。
  • 观念--扬弃传统上“人类经验与自然限制无关”的假设,基本观点认为:人类并非是超自然的神奇物种,因为过去的行为而造成的生态后果,已不容人类忽视。换言之,环境史家认为,人类必须摆脱往昔的幼稚和无知,需要以“全球性”的生态观,作为人类行为的指标依据。这种思考的具体实践,就是环境史的研究架构的产生。

著名环境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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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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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 世界文化(历史篇)上 自学手册,王进杰等人编著,三民书局,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