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8年,阮朝将河内城割让给法国直接管辖。1890年,将河内城郊区的永顺县(越南语:Vĩnh Thuận (huyện cũ))、寿昌县(越南语:Thọ Xương (huyện))区域及青池县、怀德府(越南语:Hoài Đức (phủ))部分坊社合并为永顺县,设为河内外城(郊区)。1899年,改永顺县为环龙县。1915年,环龙县划归河东省管辖。1942年,殖民政府将青池县大盎社、左青威社2社和怀德府22社划归河内城管辖,与环龙县合并为河内特别代理。
1945年八月革命胜利后,北越政府撤销河内特别代理,重划河内市行政区划。而南越政府则将河内特别代理改设为省级环龙代理座。1954年和谈结束后,北越政府接管河内市,环龙代理座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