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8年,阮朝將河內城割讓給法國直接管轄。1890年,將河內城郊區的永順縣(越南語:Vĩnh Thuận (huyện cũ))、壽昌縣(越南語:Thọ Xương (huyện))區域及青池縣、懷德府(越南語:Hoài Đức (phủ))部分坊社合併為永順縣,設為河內外城(郊區)。1899年,改永順縣為環龍縣。1915年,環龍縣劃歸河東省管轄。1942年,殖民政府將青池縣大盎社、左青威社2社和懷德府22社劃歸河內城管轄,與環龍縣合併為河內特別代理。
1945年八月革命勝利後,北越政府撤銷河內特別代理,重劃河內市行政區劃。而南越政府則將河內特別代理改設為省級環龍代理座。1954年和談結束後,北越政府接管河內市,環龍代理座被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