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思忠
胡思忠(1481年—1556年),字进之,号葵亭,直隶淮安府桃源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胡思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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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贯 | 直隶淮安府桃源县 |
出生 | 成化辛丑十一月十七日 |
逝世 | 嘉靖丙辰冬十一月四日丑时 |
配偶 | 娶夏氏,封宜人;侧室彭氏 |
亲属 | (子)胡维艮、胡维观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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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应天府乡试第一百十四名举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会试第一百二名,登第三甲第三十三名进士[1][2]。初授兰溪县知县,十二年擢户部河南司主事,因大同之变,调兵部职方司,被派遣招募兵卒,未行,改武库司,提调武学。十三年大建九庙,升工部营缮司员外郎,督理工匠,因棰伤工匠,被尚书夏言弹劾,被逮入锦衣卫镇抚司[3],后释放出狱,仍督工兼署本司郎中,管理采石。十五年考绩,加赠父母,封其妻,同年秋实授郎中,赐四品服。十八年考察,降调泸州知州。二十年升黄州府同知,二十三年升辰州府知府,二十六年春因事去职。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七十三》:嘉靖十四年三月,同知建造事礼部尚书夏言劾奏管工员外郎胡思忠,管工不二日,而棰伤工匠十三人,诸役不胜其苦,恐致逃亡,乞敕思忠还部,而别选贤者代之。 上曰:朕方有输轸恤,而思忠乃敢酷刑逼迫人匠,其令锦衣卫执送镇抚司鞫讯以闻。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八年己丑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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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段承恩 |
明朝辰州府知府 1545年-1546年 |
继任: 许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