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思忠(1481年—1556年),字進之,號葵亭,直隸淮安府桃源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胡思忠
大明
籍貫直隸淮安府桃源縣
出生成化辛丑十一月十七日
逝世嘉靖丙辰冬十一月四日丑时
配偶娶夏氏,封宜人;側室彭氏
親屬(子)胡维艮、胡维觀
出身
  • 正德十四年己卯科舉人
  • 嘉靖八年己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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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應天府鄉試第一百十四名舉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會試第一百二名,登第三甲第三十三名進士[1][2]。初授兰溪县知县,十二年擢户部河南司主事,因大同之变,调兵部职方司,被派遣招募兵卒,未行,改武库司,提调武学。十三年大建九廟,升工部營繕司员外郎,督理工匠,因棰傷工匠,被尚書夏言弹劾,被逮入锦衣卫镇抚司[3],後释放出狱,仍督工兼署本司郎中,管理采石。十五年考績,加赠父母,封其妻,同年秋实授郎中,賜四品服。十八年考察,降调泸州知州。二十年升黄州府同知,二十三年升辰州府知府,二十六年春因事去职。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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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胡禮;祖父胡瑛,曾任宛平縣主簿;父胡鎰,贈郎中;母祝氏。永感下。弟思孝、思廉、思節[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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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三》:嘉靖十四年三月,同知建造事禮部尚書夏言劾奏管工員外郎胡思忠,管工不二日,而棰傷工匠十三人,諸役不勝其苦,恐致逃亡,乞敕思忠還部,而別選賢者代之。 上曰:朕方有輸軫恤,而思忠乃敢酷刑逼迫人匠,其令錦衣衛執送鎮撫司鞫訊以聞。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八年己丑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段承恩
明朝辰州府知府
1545年-1546年
繼任:
許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