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世健饭局性侵案
莫世健饭局性侵案是指中国法学博士、前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莫世健在2018年6月下旬涉及的一件性侵案件。2018年6月28日,澳门警方接获受害人报案,她报称被一所大学教授性侵,6月26日晚上,当局向传媒透露已对一名莫姓嫌犯实施羁押措施,又表示经侦查后有证据显示案件中存在犯罪事实[1],对于该名莫姓嫌犯的身份,有当地葡文传媒指出该名“莫姓大学教授”正是在澳门大学任职的莫世健[2]。事发后澳门大学随之终止了莫世健的合约及职务[3]。案件在2019年1月25日于初级法院开庭审理,同年2月15日,莫世健与两名嫌犯李玉培和杨曼曼获判无罪释放,检察院不服判决并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1月25日,中级法院判处莫世健6年徒刑并须向被害人支付10万澳门元的精神损害赔偿[4]。
该事件是继澳门大学政府与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陈定定性骚扰事件与政府与行政学系主任王建伟性骚扰事件后,澳大的高等教育人员再度引发的一起类似事件[5]。
事件经过
编辑据消息人士透露,2018年6月下旬,莫世健与多名友人开设饭局,表示借此能提供“赴外交流的学习机会”,又以与案件中的受害人(据报为中国大陆非汉族人士)道别为由出席邀请其一同出席。后来莫世健在大庭广众下对受害人作出毛手毛脚、霸王硬上弓的行为,同时在现场的前中华青年进步协会会长李玉培及杨曼曼没有制止莫世健,期间有人更疑似向他打出“OK”手势。另外,在过程中疑有娱乐场职员命令相关人士注意行为,然而数名涉案人均没有理会。事后搜证方曾两次检验受害人的内裤,在第二次时发现带有男性基因,而受害人的颈部亦有拉扯痕迹[6]。据媒体报导,当时包括涉案者莫世健以及其他高等教育工作人员在内,至少有四人在场[7]。
被警方拘捕
编辑6月28日,警方对莫世健采取羁押候审的强制措施,又表示经侦查后有证据显示存在犯罪事实。澳门大学随后也终止了他的合约及职务[3][8],校方也在官网删除了莫世健的资料[9]。
开庭审理
编辑2019年1月25日,案件在初级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控诉事实涉及性侵,合议庭接纳被告代表律师声请,案件闭门审讯,开审前法庭有多名保安驻守,证人、记者都要在门外等候。案中三名被告分别是莫世健、李玉培及杨曼曼,当中李玉培和杨曼曼为从犯。莫世健在庭上选择答辩并否认指控,案件押后至同年2月25日宣判[6][10]。
此外,曾与莫世健共事的香港立法会议员、香港城市大学副教授梁美芬作辩方行为证人,她在受访时表示与莫世健相识超过20年,认为其为人正直,相信他是无辜的[11]。
判决
编辑2019年2月15日,莫世健与两名嫌犯李玉培和杨曼曼获判无罪释放,法官认为虽莫世健有用手指伸入被害人的内裤,但被害人在整个亲热过程中没有反抗或不情愿动作,亦没有向别人求救。法官又认为,已婚的被害人可能为免让家人发现她曾与别人发生性行为而报案声称被强奸[12]。检察院不服判决并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4]。
2021年1月25日,中级法院发新闻稿表示,根据已证事实,嫌犯莫世健的行为完全符合《刑法典》中对“无能力抗拒的人的性侵犯”罪名,判处其6年徒刑并须向被害人支付10万澳门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而案中的第二及第三被告犯则构成《刑法典》第194条(帮助之不作为)的第1款所规定和处罚,即“在发生使他人生命、身体完整性或自由有危险之严重紧急状况,尤其该状况系由于祸事、意外、公共灾难或公共危险之情况而造成时,不提供不论系亲身作为或促成救援而排除危险之必需帮助者,处最高一年徒刑,或科最高一百二十日罚金。”合议庭判处第二嫌犯李玉培5个月徒刑,缓刑3年,第三嫌犯杨曼曼则被判处30天罚金[4]。
引发议题
编辑莫世健已非首次开设同类饭局[13],性侵事件暴露了澳门的高等教育领域内存在私人饭局这种不良风气。澳门政府社会文化司辖下部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被批评没有针对大学教师设立品格审查制度,只重视大学教师的学资而忽略了对师资的道德水平的重视;另一方面,大学里也存在一些学生为求毕业而不惜投怀送抱的情况[14]。
参考来源
编辑- ^ 澳大法學院教授疑涉性侵被捕 澳大:正了解事件. 论尽媒体. 2018-06-28 [2018-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4).
- ^ 為人師表竟伸狼爪? 澳大法學教授莫世健 疑涉性侵女學生被捕. 力报. 2018-06-29 [2018-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2).
- ^ 3.0 3.1 澳門消息:澳大教授涉性侵女生遭羈押 曾任職城大. [2018-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28).
- ^ 4.0 4.1 4.2 中院改判澳大法學院前院長性侵罪名成 判囚六年 須向被害人支付10萬元賠償. 论尽媒体. 2021-01-25 [2021-0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4).
- ^ 澳大教授再爆性醜聞 前法學院長莫世健被羈押. 爱瞒日报. 2018-06-28 [2018-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3).
- ^ 6.0 6.1 辯方律師:莫庭上否認性侵女生. 澳门日报. 2019-01-26 [2019-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28).
- ^ 澳大教授涉性侵羈押候審 內地女生赴飯局 玩下半埸出事. 澳门时报. 2018-06-28 [2018-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01).
- ^ 澳大研究院長疑性侵內地女生被捕. 苹果日报. [2018-06-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30).
- ^ 王兆阳. 澳門大學教授涉性侵內地女生被捕 校方:已炒魷. 香港01. 2018-06-29 [2018-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30).
- ^ 13 HOURS AGO John Mo conhece sentença a 15 de Fevereiro. 句号报. 2019-01-28 [2019-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21).
- ^ 前澳大法學院院長莫世健涉性侵案閉門開審 港立法議員梁美芬:莫為人正直 不信會性侵. 论尽媒体. 2019-01-25 [2019-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21).
- ^ 澳門大學前教授涉性侵案 莫世健與兩名嫌犯獲判無罪. 力报. 2019-02-15 [2019-0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9).
- ^ 13.0 13.1 性侵案令人關注高校教授私人飯局風 譚司認無法干預. 正报. 2018-07-04 [2018-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4).
- ^ 大學性侵防治辦法總比困難多 駭人聽聞的大學性侵案. 讯报. 2018-07-05 [2018-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