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世传承
转世传承,又称祖古传承,藏传佛教寺院中一种传统的继承制度,最早起源于噶举派,后来扩及藏传佛教的所有宗派中。在原有的修行者过世后,经过某些宗教仪式,以找出可能的新任的继承者们。这其中一位继承者经过训练与众人的承认后,他会被认为是原任修行的转世,得以享受有他的头衔,与继承一切宗教及政治上的权利义务。
藏传佛教理论
编辑佛教认为,人死去以后,“识”会离开人体,经过一些过程以后进入另一个刚刚开始的新生命体内,该新生命体可以是人类,也可以是动物、鬼、神。这被称为轮回。佛教认为,人只有到达涅槃的境界方可摆脱轮回,其他人在死亡后,会依据他先前的业,决定他如何转世。但是密宗修行者可以通过修行颇瓦法,来自由选择下一世轮回转世的地方,因此他能够利用转世传承的方法,不断的累积自己的修行,直到成佛。
历史源流
编辑佛教传入西藏之后,藏人普遍相信前后世的存在,也形成对圣者前世不同化身中利益众生的功德,进行祈愿和随喜的传统,并出现很多传诵观世音菩萨本生故事的经典。如:古代西藏典籍《嘛尼全集》和《五部箴言》,以及阿底峡尊者莅临西藏时(十一世纪)的著作:《珠宝之链》和《噶当弟子问道录》等。 [1]
藏传佛教中,最早建立传承制度的是萨迦派,但是他们并非转世传承,而是以家族传承的方式,由昆氏家族中的男性中抽签选出。他们的领导者被称为“王位持有者”或“萨迦法王”。
十三世纪初,藏传佛教的转世肇始于噶举派(白教)的噶玛巴世系,至今已经传到了第十七世噶玛巴。在噶举派首创转世传承制度之后,宁玛派与格鲁派修行者纷纷跟进,形成了当今广泛的转世认证传统。在明清之际出现许多转世传承。达赖被认为是自1391年以来经历了13次转世,而班禅经历了10次转世。现在,在藏传佛教萨迦、格鲁、噶举、宁玛、觉囊、珀东等宗派,以及苯教中,有很多转世喇嘛肩负着护持教法的重任。[1]
建立认证制度
编辑一直以来,转世盛传于佛教传说中,但却在藏传佛教中得以发扬光大,形成灵童传统。另外,西藏原始苯教也主张前后世的理论。[1]转世的灵童不只是宗教领袖,也是大量寺院财产的拥有者,有势力的地方政治领袖,因此人选的认定一直是争议焦点。为了管理这样的情况,格鲁派在西藏取得优势之后,第五世达赖喇嘛要求西藏所有的转世传承者,必须由达赖喇嘛来加以认证,新的转世传承也必须经过达赖喇嘛认定后才获得承认,将之前由各地寺院自行建立转世传承的方式加以制度化。至于达赖本身的转世,历来需要获得班禅认定。因历史上,达赖和班禅互为师徒。这样的制度直至近代达赖和班禅关系破裂才停止,清朝便决定改以抽签方式来认定活佛。1791至1793年之间,廓尔喀(今尼泊尔)军队入侵西藏,西藏政府请求满清政府派兵支援;满清官兵驱逐廓尔喀军队之后,满清政府以完善西藏行政为借口,制定《二十九条章程》,要求以“金瓶掣签”认定达赖喇嘛、班禅喇嘛和其他呼图克图的转世。[1]。
后来认证方式即众人使用至今的金瓶掣签。蒙古活佛哲布尊丹巴,章嘉活佛须经在北京的金瓶掣签决定,达赖和班禅的金瓶掣签使用在拉萨的金瓶举行。因为夏玛巴参与反对清朝政府,噶玛噶举派传承被废除,因此在《钦定藏内善后章程》未规定噶玛噶举派的祖古噶玛巴要参与金瓶掣签。清朝政府随后对于转世传承多所限制,出现多位被禁止转世的活佛,如准噶尔的喇嘛与噶举派活佛夏玛巴,因为曾经反对清朝统治,都被禁止转世;所有转世都必须经过清朝理藩院同意才能进行。清初在理藩院注册的呼图克图有148位,清末有160位。1963年在十四世达赖喇嘛的许可之下,第十六世大宝法王认证其侄为第十四世夏玛巴,恢复夏玛巴的转世传承。[2]
就宗教本身而言,转世的用意为能继续或完成上世尚未圆满的传教利众事业[1]。但在世俗角度,转世是一种财产权、宗教及政治特权的转移方式。转世传承发展为外界对转世修行者认可的一个政治化制度,所以与传统一对一转世的概念不同,并不是每一个转世修行者身后都可能获得转世传承的确认。
转世认证的方法
编辑在西藏转世认证制度中,有各种转世的认证。如:同续转世、业愿转世、受教或加持转世等。转世认证的传统建立以后,寻访、认证的方法和途径也逐步完善和健全。[1] 当原任修行者过世后,寺院会使用不同的仪式,寻找活佛圆寂后出生的婴童,从中选定一名作为先辈活佛之转世的灵童。
灵童选择的标准,包括了预言、遗嘱、指示或特殊迹象、其他修行者的特殊感应、或是某些吉祥的预兆,尤其是寺庙中出现的征兆。在旧有活佛圆寂之后,他的弟子即会根据这些方法来寻找灵童。在找到灵童之后,也会对他进行一些测验,例如,检查他出世的时间是否是老活佛圆寂的时间[3],测试这个孩子能不能准确无误地讲出前世的生活点滴,认得前世喇嘛中熟知的某一位、能选出喇嘛生前使用过的器物、或者回答一系列他前世可知的问题[4]。除此之外,还有祈请圣者占卜;祈求世俗护法的神谕;观察拉姆拉措湖和其他护法之魂湖等很多方法和途径。当出现一个以上的灵童候选人,难以断定之时,也有在佛象圣物前,举行“食团问卜”(或称“面团球占卜”-译者)决定的惯例。[1] 最后灵童会被迎入寺中,在成年后,经过坐床仪式,正式继承先辈活佛的宗教地位。
现代发展
编辑西藏的转世传承制度,是由各地寺院独立发展,所以各自拥有自己的传承与制度。传统上所有这些传承是要经由各教派的最高领导人加以认证,而西藏最高的宗教政治领袖-达赖喇嘛,拥有最终的认证权力,他也有权中止转世传承。但清朝时期西藏的政治权利被清廷所控制,活佛认定开始由中央直接管理,到了现代一样需经过中央批准才得以让渡,因为达赖喇嘛宣布去政治化,丧失政治上的权利,开始又有少数密宗修行者宣称自己是新的转世传承,或是同一转世传承出现两名以上的继承者(如目前17世噶玛巴与班禅),定义有陷入众说纷纭的趋势。
中华民国政府
编辑中华民国政府在1935年所制定、2003年废止的《管理喇嘛寺庙条例》,规定转世者以曾经转世者为限;其向未转世的喇嘛非经中央政府核许,不被承认转世。[5][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2007年颁布《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对活佛转世进行严格的规定和控制,规定藏地所有的转世传承除教义规定,即“藏传佛教教义规定不得转世的”之外,还要接受中国政府的同意与认可,即“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明令不得转世的”[7]。然而,一些“寺庙”出于利益考虑,仍然使得假活佛层出不穷[8]。宗教事务局为此颁布了活佛转世在线查询系统,将居住于全国的转世活佛信息登记于系统中以便信众检验[9]。
各教派转世传承列表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1.2 1.3 1.4 1.5 1.6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尊者關於轉世的公開聲明 2011/09/24. [2011-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18).
- ^ 法王噶玛巴悼念尊者夏玛巴仁波切之圆寂声明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第十七世大宝法王噶玛巴办公室
- ^ 也有几世过后才被找到的例子。
- ^ 也有成年后才获得认证的例子。
- ^ 【管理喇嘛寺廟條例(廢止)】. [2014-10-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08).
- ^ 【管理喇嘛寺廟條例(廢止)】歷次沿革明細. [2014-10-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08).
- ^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2011-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6).
- ^ 四川噶陀寺:从未认证白玛奥色为活佛. [2019-03-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26).
- ^ 藏传佛教活佛查询系统第二批信息上线公布. [2017-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