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监察委员会
辽宁省监察委员会,简称辽宁省监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的省级地方国家监察机关,与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1]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 |
主要领导 | |
副主任 4 | 孙建军、吕 宏、邵 林、汪 诚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
组织上级机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省级国家监察机关 |
行政级别 | 副省级 |
上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监察委不设党组) |
联络方式 | |
辽宁省监察委员会 | |
实际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
邮政编码 | 110822 |
对外官网 | 辽宁纪检监察网 |
机构沿革 | |
被接替者 | 辽宁省监察厅 |
历史沿革
编辑1954年,成立辽宁省人民监察委员会。1955年5月,改称辽宁省监察厅。1959年6月撤销建制。1987年恢复。
组织机构
编辑- 办公厅
- 组织部
- 宣传部
- 研究法规室
- 党风政风监督室
- 信访室
- 案件监督管理室
- 第一至第十四纪检监察室
- 案件审理室
-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 离退休干部室
- 机关党委办公室
历任领导
编辑- 第十三届人大
- 任期:2018年2月5日-
- 主任:廖建宇(2018年1月31日[3]-2021年11月26日) → 刘奇凡(2021年11月26日[4]-2024年1月16日)
- 副主任:韩玉起(-2019年1月5日)、杨锡怀(-2019年1月5日)、邵林、吕宏(2019年1月5日-)、曹远航(2019年1月5日-2022年1月11日)、郝宏军(2020年1月6日-2022年1月11日)、汪诚(2022年1月11日-)、孙建军(2022年1月11日-)
- 委员:王玉珠(-2020年1月6日)、王维东(-2020年1月6日)、崔隆(-2021年9月29日)、杜迎春(-2020年3月30日)、高长生(-2021年11月26日)、蒋丹萍(2020年1月6日-2022年9月21日)、张吉慧(2021年1月25日-)、李巍(2021年1月25日-)、张丽君(2022年4月21日-)、李佳军(2022年4月21日-)、骆峰(2022年4月21日-)
参考资料
编辑- ^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重大阶段性成果——省级监察委员会诞生记.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20-08-12].
- ^ 王坤; 刘立纲. 辽宁省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 辽宁日报. 2018-02-02 [2020-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18) –通过人民网.
- ^ 廖建宇当选辽宁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中国经济网. 2018-01-31 [2020-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刘奇凡任辽宁省监委代主任 廖建宇辞去主任职务. 中国经济网. 2021-11-27 [2021-1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