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监察委员会

辽宁省监察委员会,简称辽宁省监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的省级地方国家监察机关,与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1]

辽宁省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主要领导
副主任
4
孙建军吕 宏邵 林汪 诚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组织上级机构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构类型省级国家监察机关
行政级别副省级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监察委不设党组
联络方式
辽宁省监察委员会
实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邮政编码110822
对外官网辽宁纪检监察网
机构沿革
被接替者辽宁省监察厅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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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成立辽宁省人民监察委员会。1955年5月,改称辽宁省监察厅。1959年6月撤销建制。1987年恢复。

2018年2月1日,辽宁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2],取代原辽宁省监察厅的职能。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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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公厅
  • 组织部
  • 宣传部
  • 研究法规室
  • 党风政风监督室
  • 信访室
  • 案件监督管理室
  • 第一至第十四纪检监察室
  • 案件审理室
  •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 离退休干部室
  • 机关党委办公室

历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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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人大
  • 任期:2018年2月5日-
  • 主任:廖建宇(2018年1月31日[3]-2021年11月26日) 刘奇凡(2021年11月26日[4]-2024年1月16日)
  • 副主任:韩玉起(-2019年1月5日)、杨锡怀(-2019年1月5日)、邵林吕宏(2019年1月5日-)、曹远航(2019年1月5日-2022年1月11日)、郝宏军(2020年1月6日-2022年1月11日)、汪诚(2022年1月11日-)、孙建军(2022年1月11日-)
  • 委员:王玉珠(-2020年1月6日)、王维东(-2020年1月6日)、崔隆(-2021年9月29日)、杜迎春(-2020年3月30日)、高长生(-2021年11月26日)、蒋丹萍(2020年1月6日-2022年9月21日)、张吉慧(2021年1月25日-)、李巍(2021年1月25日-)、张丽君(2022年4月21日-)、李佳军(2022年4月21日-)、骆峰(2022年4月21日-)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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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重大阶段性成果——省级监察委员会诞生记.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20-08-12]. 
  2. ^ 王坤; 刘立纲. 辽宁省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 辽宁日报. 2018-02-02 [2020-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18) –通过人民网. 
  3. ^ 廖建宇当选辽宁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中国经济网. 2018-01-31 [2020-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4. ^ 刘奇凡任辽宁省监委代主任 廖建宇辞去主任职务. 中国经济网. 2021-11-27 [2021-1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21).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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