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亚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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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亚女事件是指一件发生于1986年的香港社会福利事件,一名母亲在葵涌公屋涉嫌幽禁女儿导致虐儿,香港政府社会福利署处理该个案时,最后决定破门入屋分开母女俩,这种手法当时备受社会抨击。
经过
编辑1986年,有香港传媒揭发6岁女童郭亚女怀疑被患有精神病的母亲黄婉韶,幽禁在新界葵涌葵兴邨的住所。社会福利署葵涌家庭服务中心于1985年11月已得悉并接手处理,但负责事件的社工曾5次尝试入屋了解情况被拒。因广泛报道后,大批记者包围该单位,社会福利署担心令母亲不安,对女童不利,于5月8日,经过考虑并由当时署长陈方安生批准之下,决定引用《保护妇孺条例》联同皇家香港警务处、消防处、政务处和房屋署破门入屋救出女童。女童被送往竹园儿童院,而其患有精神病的母亲被强行送入葵涌医院接受精神病治疗。社会福利署亦以案件怀疑涉及虐儿为由,禁止两母女见面,后来才批准每星期可以有2次见面[1]。
影响
编辑“郭亚女事件”引发当时社会的广泛讨论。有舆论批评社会福利署滥权,并质疑破门入屋的必要性。香港政府事后检讨事件,并公布《郭亚女事件报告书》。[2]
陈方安生在“郭亚女事件”中受到一些人批评。这除了由于她批准破门入屋之外,也是因为她曾在相关的记者会上指责新闻界对此事的报导夸张渲染。[3]
此事件于1987年被香港贺岁电影《富贵逼人》作为笑柄。
参考
编辑外部链接
编辑- 郭亚女事件破门 陈太被抨击[失效链接]
- 香港电台经典重温“八十年代面面观—郭阿女事件”(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1986年6月14日(广播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