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逢源
陈逢源(1893年1月3日—1982年8月10日[1] ),字南都,台湾企业家、诗人。台南市人,曾任《自立晚报》常务董事,台北市中小企业银行,台湾炼铁公司董事长,台湾省合会储蓄事业协会理事长。
闽南语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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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汉 | 陳逢源 |
全罗 | Tân Hông-goân |
台罗 | Tân Hông-guân |
生平
编辑光绪十九年(1893年),陈逢源出生于台南府城东南角的祝三多街。出生时因八字中上四字癸字引导,乃《天干一气》,四水相灌需以土气镇压,故取名为陈涂。父名陈挺,在台南竹篙厝拥有五十多甲土地的地主,亦是《拾合记廍》的糖廍主。母亲叶薏,陈挺在叶薏入嫁之前已娶有两个妻室。[2]
1900年陈逢源七岁时,被送到府城天池底街,前清秀才王锺山所开设的书房启蒙,主要以台湾话读诵四书与《古唐诗合解》,逢源乃王锺山为其所取之学名,之后便一直使用逢源当作本名。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夏,进入台南第一公学校就读,当时公学校乃是借用府城孔子庙当校舍。明治40年(1907年)春毕业,第一名为王受禄,第二名即陈逢源,后来王受禄考上医学校,陈逢源选择进入国语学校。
明治44年(1911年)自国语学校毕业,即进入三井会社上班,大正二年(1913年)1月与台南大西门外打棕街之郭希韫结婚,此时郭希韫已自第二附属女学校毕业,进入台南第二公学校教书。[2]大正九年(1920年),陈逢源辞去三井职务,在游历日本与中国归台后,参加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及台湾文化协会。
陈逢源于大正十二年(1923年)任台湾文化协会理事,在治警事件中曾遭逮捕,被判刑三个月。1924年与黄朝琴等人创办《台湾民报》周刊,同年赴日,发起设立台湾议会请愿运动。1926年,陈逢源曾与信仰左派思想的许乃昌就意识型态与路线问题在《台湾民报》展开笔战。1929年起投入台湾信托公司,从事金融事业。1932年《台湾民报》周刊改为《台湾新民报》月刊,陈氏出任报社经济部长。后曾任台湾信托公司经理,常务董事。
1945年任华南银行常务董事。1948年起任台北区合会储蓄公司(即今台北区中小企业银行)董事长。1951年及1954年当选台湾省临时议会议员。
此后,历任台湾自行车公司董事长,台湾中日文化经济协会理事,中国文化学院诗学研究所研究员,台湾国货馆理事,台湾区钢铁工业同业公会理事长。陈还担任华南商业银行、台湾水泥公司、国宾大饭店、中华开发公司、大同公司、味王酦酵工业公司、台湾玻璃公司、新光合成纤维公司、中国人造纤维公司、华隆公司、声宝公司、台湾聚合公司、中国电器公司、启业公司、泰安产物保险公司、万源纺织公司、台湾电视公司、隆德公司、大统海运公司、中华贸易开发公司、大台北瓦斯公司、太平洋电缆公司、启光化学工业公司、南山人寿保险公司的董事、常务董事、监察人、常务监察人。
著作有《赤嵌集》、《淡江集》、《光复集》等诗册,《新台湾经济论》、《台湾农业经济论》、《溪山烟雨楼诗存》和《南都诗存》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