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霆(约1477年—1550年),声伯震伯水南两山浙江德清县人。明朝官员,学者。

陈霆
大明山西按察司提学佥事
籍贯浙江湖州府德清县
字号字声伯,号水南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
出身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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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浙江乡试第六名举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联捷壬戌科会试第一百二十名,三甲第九十五名进士[1][2]。官刑科给事中。为人耿直。正德元年(1506年)因上书弹劾张瑜,被其同党刘瑾陷害入狱。刘瑾被诛后,复官刑部主事,次年出任山西提学佥事。不久辞官回乡,隐居著述。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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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诗词、古文,著有《仙潭志》、《两山墨谈》、《水南稿》,还有《渚山堂诗话》、《渚山堂词话》等,为明代诗话、词话的佳作。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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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陈良;祖父陈安;父陈和,母孙氏[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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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五年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王锴
明朝休宁县知县
1509年-1511年
继任:
唐勋